随着3月15日停暖,人们不再投诉暖气不热这个几乎延续了整个寒冬的话题。但是,关于供暖不热的“后遗症”——退费问题却困扰着很多人。
市民:赔偿至今没说法
旭景名园、锦园小区、民航小区、西工大家属院、西安秦川厂等企业厂区和生活区……一个冬天,有关供暖的投诉从来没有间断过,很多市民反映集中供暖不热、暖气片冰凉。
百姓的呼声惊动了市长。1月26日,西安市市长陈宝根在副市长杨广信陪同下,深入市民家中感受供暖温度,了解在连续低温天气下的供暖情况。陈宝根要求,要采取措施确保供暖质量,因供热企业原因造成供暖质量下降的,要适当调减取暖费。
眼下,关于退费问题还没有说法。西钢厂家属院韩师傅说:“买东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换,暖气咋就这么特殊?”
热力公司:如何赔缺乏监督
谈及退费问题,西安热电供热公司有关负责人说,退费问题十分复杂,目前政府部门没有具体标准,只是由企业和用户双方来协商,缺乏第三方的监督,互相都很难认可。
西安市热力公司一负责人表示,受燃煤不足影响,城北分公司范围内少数水网用户温度不达标,约占全部用户的5%。对这部分用户,公司愿意通过协商适当减免。
西安东郊能源有限公司供热公司负责人介绍,热力公司负责将热供到小区的二次交换站,在供暖压力不达标时,就已经调减了到小区交换站的费用,所以不存在退费问题。如果居民用户要退费,应该和物业协商。
物业:一边等说法一边做解释
“供暖结束后,每天都有业主来询问赔偿的事,虽然和供热公司开了赔偿协商会,但至今还没有书面东西,所以,我们只能向业主解释再等等看”,作为旭景名园小区物业负责人之一的王书立,为供暖赔偿的事头疼。
昨日,王书立回忆说,西安热电供热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召集了20多个小区的物业负责人开的退赔协商会,开了3个多小时,大家都比较激动,因为史上第一次。供热公司拿出了一个初步方案:赔偿小区全体业主元月份一个月暖气费的2%。对于这一结果,众物业明确表示不满意。
对于“2%”的赔偿方案,昨日西安热电供热公司党支部书记康学让表示,如果用户认可,就按这个方案执行。这笔钱不发到用户手上,是从下个供暖期的供暖费中扣除。同时,他称“政府没有制定赔偿标准,我们只能这样做”。
王书立坦言,赔偿若不能很好解决,将影响下个采暖期暖气费的收取。
物价部门:现在赔,条件不成熟
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去冬天气情况比较特殊,所以供暖不热的矛盾尤为突出。市物价局曾提了个意见,涉及有供暖质量不达标的赔付内容,但是考虑到情况比较复杂,该意见没有被采用。例如,供暖质量达不达标,很难取证,用户说温度没有达标,多少天没有达标,怎么证明?热力公司把热供到物业交换站,交换站再把热供到用户家,到底是哪个环节没达标,必须要搞清楚,才能制定赔付标准,现在定赔付标准没有法律依据。
据介绍,日前,西安市人大已经通过了《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等待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但里面并没有供暖质量不达标的赔付标准。等该《条例》通过批准后,将据此制定赔付标准,但今年不可能出台赔付标准,对于去冬供暖质量不达标的纠纷,用户需与物业和供热企业协商解决。
律师:业主可先向物业索赔
西安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指出,供暖纠纷涉及业主、物业和供热企业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物业和供热企业间合同、业主和物业间合同)。出现供暖质量纠纷后,业主应就近主张,在赔付标准没有出台前,和物业协商。对于职能部门来说,要制定赔付标准,首先有一个责任划分问题,广泛进行调研、听取意见,搞清楚供热质量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
另外省消协副秘书长张正佑曾表态,省消协愿为消费者提供索赔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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