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双娃在庭审过程中 华商报记者 宁峰 摄(资料图) <<<<<<更多组图
受害人家属在终审宣判之后走出法庭 华商网记者 杨毅 摄
华商网快讯 (记者 杨毅)8月12日,王双娃驾车撞死4学生案今日上午在陕西省高院终审宣判,法院维持原判,判处王双娃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2月10日清晨6时,王双娃驾驶一辆拉运水泥的大货车,在长安区斗门街道办协和搪瓷厂门口撞上骑自行车上学的5名中学生,最终导致4死1伤,王双娃驾车逃逸。2月15日,逃往新疆的王双娃回到陕西,向泾阳县公安局投案。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对王双娃提起公诉。去年11月17日,西安中院一审判处王双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王双娃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于今年7月13日进行了二审庭审。今日,陕西省高院终审宣判,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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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210交通肇事案回顾
2009年2月10日
当日6时5分,108国道长安管庄段发生特大肇事逃逸案,致5名斗门初级中学学生4死1重伤,死者中最大15岁最小13岁,108国道封闭5小时,肇事司机逃逸。>>详细
事故发生后,西安市和长安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事故相关工作,并成立了事故调查领导小组。>>详细
公安部批示速查,西安市市长陈宝根指示全力救治伤者,警方重金征集线索。>>详细
当天下午18时,西安市长安区交管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肇事逃逸车辆可能是一辆东风系列的黄色大货车。长安区斗门镇张王渠村的协和搪瓷厂附近是事故第一现场。大货车肇事后沿着韦斗路向细柳镇义井方向逃逸。>>详细
2009年2月11日
西安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悬赏10万元缉拿犯罪嫌疑人的决定。西安市公安系统,安排民警对辖区所有嫌疑车辆进行逐一排查。长安警方对辖区内重点布控,对辖区内逐村逐户排查。>>详细
当日中午,斗门初中学生放学后,5名教师在路口指挥交通,等到南北两方向没有车辆,才让学生们迅速通过马路。>>详细
车祸中重伤的学生张田刚脱离危险,预计观察两周后可转入普通病房。>>详细
2009年2月12日
陕西省长袁纯清就斗门肇事逃逸案作出指示,要求想尽一切办法寻找肇事者。陕西省公安厅向全省民警发出动员令,各市成立专案组。>>详细
中午刚过,一辆救护车驶进了长安区斗门张旺渠村。一个由陕西省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师建国带领的8人心理医生小分队来到了贾小梅、王方圆、贾航莉的家,针对家属目前的心理情况进行心理治疗。>>详细
四个失去孩子的家庭各获1万元预赔款,四位母亲希望肇事逃逸者自首。>>详细
截至当晚21时,“2·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情况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详细
2009年2月13日
警方要求每所学校都有交警队负责。>>详细
2009年2月15日
·长安区斗门镇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疑犯于当日下午向泾阳县公安局自首。据当班民警刘警官介绍,嫌疑人王双娃,男,41岁,泾阳县人。目前关押在泾阳县公安局,等待进一步调查。预计当日晚上嫌疑人将被移送到西安市公安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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