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总工会日前发布消息,要求十万名企业工会干部公开自己的手机号码。工会正想方设法扩张话语权,引起关注。
消息出来后引发不小争议:有人质疑,“到底管不管用?电话打不通怎么办?”有人认为,手机号码是个人隐私,对外公开可能会给工会干部日常生活带来一定麻烦;有人认为,这将使长期居于“幕后”的工会工作逐渐走向前台。
争议再大,也挡不住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太多企业的工会,在很多时候俨然成了刚进门的小媳妇,谨言慎行、畏首畏尾,不敢理直气壮地为劳工说话、为劳动者伸张权益。因为缺乏工会这一劳工组织的斡旋与协调,很多地方的劳资矛盾才一次次演变成跳楼、堵路和停工;因为劳资双方之间缺乏一种有效沟通交流的机制和缓冲,正常的工资、权益等龃龉才会像一根火柴引爆一方平安。
如果看一看《工会法》,工会本可以大有所为,成为一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强大力量。你看,按照法律:企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企业克扣职工工资、随意要求无偿加班,工会可以出面交涉直至请求政府依法处理……总之,只要劳资双方出现任何纠纷,工会都有权利义务代表职工一方介入协商。只是在现实中,法律更多被挂在墙上、说在嘴上。
为什么?有政府守旧因素,把工会看做派出机构,管得过多过死,而不是把其当做一种协调社会矛盾的社会组织;有法律细则的不足,工会法更多是制定框架,在具体的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工会的维权功能发挥不够;有工会依附性太强因素,很多工会的人、财、物都依附于企业本身,这种圈养化如何让工会在劳资纠纷前敢于挺起腰杆替职工说话、向企业单位叫板?
但是,工会的发展壮大、相对独立、为劳工权益积极代言的角色,注定要从配角走向主角、从幕后走向前台。中国当下不断发生的劳资纠纷已经成为一种无法忽视的严重社会问题,在现有制度、法律和组织资源中,工会无疑最有优势,只要激活法律、完善工会相关配套,就很快可以发挥功效;社会改革是当下和未来最主要的改革内容之一,工会作为重要的群众组织,是社会自我治理、自我协调的重要社会力量。无论是一些沿海地区工厂的停工堵路、个别城市的出租车停运,还是农民工的讨薪、跳楼,如果有工会组织为这些弱势群体撑腰维权,非理性的街头运动就能够回归到理性的桌面谈判,庞大的社会成本也将被不断缩减,社会稳定的弹性也将大大增强。
因此,山西总工会要求全省十万工会干部公开自己手机号是一种必然,这是工会干部维护劳工权益的基本要求:起码要让职工找得到你、说得上话。公开仅仅是工会大胆向前走的第一步;能不能扛得住民众的频繁打扰,能不能扛得住工人的申诉,能不能扛得住员工的批评,这是第二步;能不能在人、财、物方面保证工会的独立性,能不能通过法律修改、细则完善给工会注入强心剂,工会能不能在劳资纠纷上勇敢地站出来为职工维权讨公道……这才是工会能否安身立命的根本。
当种种社会问题、矛盾处于某种临界点时,社会的诸多理性变革注定无法避免,终有一天,工会会以相对独立、有力的姿态站在亿万劳工的身后,为了这一天的到来,类似于“十万工会干部公开手机号”的革新与尝试,就必须如涟漪般不断走向改革的纵深。
(相关报道见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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