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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语标记文字中排除汉字:违宪

来源: 新民晚报  2012-10-24 16:0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韩国语文政策正常化促进会近日向法院提出诉讼,指出“国语基本法”存在违宪因素。韩国韩文专用派和汉字教育派之间有关国语政策的争论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两派学者意见不同

韩国“语文政策正常化促进会”22日表示,2005年制定的“国语基本法”中存在违宪因素,并向宪法法院提出了诉讼。

“促进会”认为,根据《国语基本法》第14条“公共机关等的公文必须符合语文规范用韩文书写,但在制定总统令时,括号内可以使用汉字或其他外国文字”。“促进会”指出,“括号内可使用汉字或其他外国文字”的表述将汉字从韩国语标记文字中排除,否定了有关韩文和汉字混用的宪法规定。同时,也违背了宪法第9条“致力于继承发展传统文化和弘扬民族文化是国家义务”的相关规定。

对此,主张韩文专用的学者则认为,随着韩流走向世界,韩文的优越性也广受世界瞩目,上述主张有违时代潮流。

逐步恢复汉字教育

1945年脱离日本殖民统治后,韩国政府逐步排斥汉字教育。1948年,韩国制定了《韩文专用法案》,禁止公开使用汉字。这导致了韩国整整一代人完全不懂汉字。

然而,汉字毕竟已在朝鲜半岛传播了近2000年,其历史影响力是无法轻易抹掉的。鉴于社会舆论的压力,韩国政府开始修改全面废除使用汉字的方针,逐步恢复了中学的汉字教育。2005年,韩国政府宣布在所有公务文件和交通标志等领域,全面恢复使用汉字和汉字标记。

提干考虑汉语水平

尽管韩国国内主张韩文专用和主张汉字教育两派之间的争论还在继续,但汉字教育的必要性还是越来越显著。韩国从1992年开始引进中国汉语水平考试以来,参加考试的人数逐年增加。目前,汉语水平考试在韩国不仅逐渐成为大学入学资格的标准,同时也是各企业聘用及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金敏国

编辑: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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