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老板修的“黑公路”已被森林公安责令停工本报记者王培民 摄
宜川县阁楼镇井家村附近,沙老板在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情况下,沿云岩河谷开山挖土,向黄河滩的沙场修了一条约19公里的“黑公路”,用于走拉沙车。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责成调查。
谁知调查了数十天后,县交通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与土地、林业部门的调查情况相去甚远,到底哪个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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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亩毁林程度触目惊心
宜川县委县责成县交通局牵头,由县林业局、国土局和阁楼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黑公路”。8月15日下午,在宜川县森林公安局,刑警队长袁中新说,6月28日,接到报案次日,森林公安局局长张怀立就带人现场查看。
“实地查看发现,毁坏林地的程度和范围触目惊心。”张怀立说,“第二天就派人会同县林业局林政股、退耕办共9名民警和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封路责令停工。”
袁中新介绍,一周后摸清情况,此案牵扯阁楼镇的太木、汾川、柴寸等4个村子,涉及7名嫌疑人,初步丈量,路长约19公里,路宽8-12米,挖毁林地、退耕地约350亩,损毁树木1万余株。县林业局介绍,宜川县境内大都是黄河流域水土流失保护区,林地也属三北防护林范围,不能擅自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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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亩调查因雨曾中断
宜川县交通局牵头组织“黑公路”的调查于7月12日开始,参与调查的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说,调查时由于雨天泥泞,调查组未能进入公路实地查看,随后宜川县持续普降大到暴雨,全县各单位紧急转入防汛抗灾,调查中断了一个月。
宜川县林业局收到了一份交通局牵头调查,将呈报给县政府的一份联合调查报告。报告中称,“经核查,所修道路共征占耕地0.8亩,属退耕地,征占未利用土地66亩,属宜林地。”
对于这个调查结果,宜川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张怀立说,没有任何手续私自开挖林地属于违法,却说成“征占”,损毁的林地现场摆在那儿,森林公安的调查有现场勘验笔录,也有嫌疑人签字画押,调查准确性至少在80%以上。
“此案涉及4个村近百余户村民,民警正逐户落实。等联合调查组的最终调查结果出来后,森林公安局将依法查处。”张怀立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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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太大不予签字认可
宜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邓天明表示,县交通局牵头出具的调查结果与县国土局掌握的情况相去甚远,误差太大了,他们也不会盖章签字认可,将派人到现场再次勘测。据森林公安办案民警介绍,涉嫌破坏林地的沙老板提供了一张有县交通局盖章的修路批复。县交通局局长郑革宝的解释是,沙老板只是提交了一份修路可行性方案,交通局认为方案可行,批复只是认同可行性方案,并未同意其修路,没想到不知道他们真的开始干了。
阁楼镇一王姓村民说,“黑公路”开工时,交通局一位领导和几个工作人员也到现场了。
据介绍,修路首先要办理完土地预审手续后,才能开展其他审核。根据《森林法》和《刑法》,损毁林地10亩以上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王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