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3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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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巨野9月12日讯 丈夫李某查出没有生育能力,妻子王某想领养孩子,但遭到婆家人拒绝,并提出用丈夫弟弟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两次授精失败后,王某不堪精神折磨向法院提出离婚。经巨野人民法院民二庭判决,二人离婚。

  2007年,王某与李某经媒人介绍认识,2009年举行了结婚仪式,开始婚后生活。一年之后未见怀孕动静,王某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显示一切正常。

  2010年,李某的父亲去世,为让母亲转移悲伤,夫妇俩生子之心更加迫切。随后两人专门到医院为李某做检查,结果显示李某患有不育症。多次治疗无效,王某便与李某商量要去领养一个孩子,但李某家人却坚持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并提出让王某使用李某弟弟的精子,去做人工授精。起初王某不同意,觉得有违常理。但经不住李家上下再三劝说,她最终勉强同意。

  两次人工授精尝试,一家人仍未如愿以偿。此时,王某的心理压力也达到了极限,难以继续忍受这种煎熬。她表示,就算怀孕,自己将来也无法面对遗传李某弟弟基因的孩子。

  据了解,从人工授精开始,夫妻两人关系便开始恶化,经常闹矛盾,这更加剧了王某离婚的念头。2011年7月份开始,王某便长期住在娘家,两人也很少联系。

  2013年,王某正式向李某提出离婚,但李某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下,今年6月份,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返还婚前财产。鉴于两人分居已达两年,且一方不能生育子女,承办法官在调解无效后判决两人解除婚姻关系,李某返还王某婚前财产。

  接到判决结果后,李某虽然很难过,但也接受了事实,表示不会上诉,希望事情快点了结,开始新的生活。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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