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0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广州一家大型旅行社首个“不购物无自费”台湾团,27名游客日前从广州出发,率先体验按新旅游法标准打造的“纯玩”线路新华社记者刘大伟摄

  今日起正式实施的《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一系列保护游客“禁令”的出台,让“十一”旅游市场价格全线上扬,我省各地报团人数都明显下降。打击零负团费绝不等同于“依法涨价”。团费上去了,旅游品质能否提高?这才是旅游法出台的本意,也仍然需要时间的考验。

  假期前夕,西安市民孙女士咨询了几家旅行社,想和家人一起去泰国,但结果大吃一惊。原来4000多元的团费,一下涨到了快8000元。“我后悔死了,早知该十一前去的。现在太贵了。”

  不定点购物、不去自费景点,价格就疯涨?不少市民质疑,旅行社是借着新法顺势涨价。业内人士则表示,现在是把消费都摆在明面上,总花费不一定比过去高。

  有的旅游线路价格翻番

  西安多家旅行社更改了最新报价,相比十一前,各条线路都不同程度上涨,涨幅最高达到100%。即便过了最旺的国庆节,10月份的价格也将是高涨不跌。

  康辉旅行社一名负责人说,《旅游法》实施后,一些热门旅游线路的团费上涨幅度较大,但游客将少花冤枉钱。他介绍说,《旅游法》规范了旅游市场,零负团费的低价游和游客反映强烈的强迫购物将消失。以前导游通过推荐自费景点、购物,为旅行社增加收益,个人收入也因此增加。规范以后,这些现象将都不存在了。消费者能明明白白消费。

  他表示,《旅游法》也是一把“双刃剑”,一些通过推荐购物和自费景点低价招徕顾客的热门线路,团费有较大幅度上涨。“十一”后,海南游团费上涨50%左右,云南游将上涨50%到80%;出境游原来零负团费多的线路是泰国和澳洲、新西兰,团费基本也涨了50%左右。结果就是报团出游的人数明显下降。

  自费项目须游客签字同意

  根据《旅游法》,导游推荐自费项目,游客必须全部签字同意,如果游客当时签字同意参加,回来后感觉被误导和蒙骗了,还可以投诉,这样旅行社很难协调,因此,导游现在大多都不推荐。

  陕西旅游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总经理伍振表示,国庆后的旅行报价确实比十一以前的报价有所上涨,但并不代表着旅行社是暴利,现在的价格只是表明旅游市场趋于理性、回归正常。此前团队旅游的价格非常低,主要因为游客的吃、住、行等费用以购物等方式的不正当利润来弥补,是不正当的经营模式。本报记者段晓宁张莉

   >>各地情况

  团费普遍上涨出游人数锐减

  随着旅游法的正式实施,我省多地旅游市场价格均出现上涨,而出游人数则普遍下降。

  渭南

  记者昨日走访渭南多家旅行社,发现线路价格普遍上涨,出境游涨幅高达50%,“泰国原来报价才2300元,现在至少5000元。”有旅行社报团人数减少一半。

  咸阳

  在咸阳多个旅行社,记者了解到,今年咸阳双飞精品游线路价格普遍上涨1000到2000元,火车出行线路则在500元到700元左右。这导致外出旅游报团人数锐减,游客数量相比往年减掉近三分之一。

  安康

  国庆节假,安康各旅行社外出旅游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前往云南、海南等地线路较平常上涨60%以上,海南等个别热点线路涨幅达70%,出行人数则比往年下降。

  榆林

  榆林各旅行社价格均有上涨,原来云南8日游3000多元,目前报价为6000多元至7000元。国庆报团人数减少,与往年提前爆满的情况相比,今年一些旅游路线甚至无人问津。

  汉中

  在汉中,“短线游涨了300-400元,长线涨了700-800元。”中大国际旅行社经理罗淳说,今年国庆5日以上长线游报团人数相比去年同期下降30%。

  宝鸡

  记者昨日走访了宝鸡市几家旅行社,发现海南线路由2000多元涨到三四千元;港澳由2300多元涨到5000多元;新马泰三地游,由4800多元涨到10000元。宝鸡金色假日旅行社总经理李涛称,十一期间,国内旅游人数下降50%左右,出境人数则下降60%以上。

  延安

  而在延安,旅行社一些外出旅游线路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新马泰原来每人4000多元的团费,现在涨到了每人7000多元。这导致外出游客人数锐减。一旅行社的张经理称,去年他们旅行社十一报团出游600多人,今年报团出游的刚刚超过200人。

  本报记者陈思张林毛明博董明杰张云飞王培民陈兴王实习记者鱼茜瑶

   >>权威声音

  打击零负团费绝不是“依法大涨价”

  由于旅游法严格禁止“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不合理经营模式,在国庆节旅游出行高峰之下,部分旅游团队价格明显上升。

  新华社昨日发文表示,打击“零负团费”的法律规定,绝不是要给非法涨价提供口实,决不允许个别企业和从业者“歪嘴和尚念经”。

  文章称,目前,“歪嘴和尚念经”最为甚嚣尘上的,就是“依法大涨价”,似乎旅游法要把旅游变成奢侈品。如携程旅行网副总裁郭东杰所说,旅游法将给打着“零负团费”幌子招徕游客的旅行社利益带来巨大影响,但对主流旅行社的影响微乎其微。

  对普通旅游者而言,价格不透明是最大的陷阱。法律鼓励“透明团”,让自费项目、强迫购物等“陷阱”无处可藏。说“旅游将变成奢侈品”,实际是变相为“零负团费”招魂,必须坚决揭露,以正视听。

  “歪嘴和尚念经”又一花样,就是“旅游法禁止购物”。旅游法要重点规范的,是旅行社通过安排旅游者在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获取回扣等不正当行为,而不是禁止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禁止购物”的说法,意在使购物变成偷偷摸摸行为,是为“购物游”开“后门”,必须予以驳斥。据新华社

  国家旅游局:严打利用旅游法宰客

  据新华社电我国第一部旅游法将于10月1日全面实施,而旅游经营者利用旅游市场调整期欺骗消费者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国家旅游局要求各有关部门掌握旅游法,严厉打击借合同调整期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记者9月30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针对旅游法即将实施,近期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出台一系列宣传贯彻旅游法的举措,社会反响积极。但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新老问题,比如利用新老合同更替之际欺骗消费者,低报价招徕旅游者的现象死灰复燃等。为此,国家旅游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理解执行旅游法的各项规定。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地要针对明显低于合理成本组织旅游活动开展集中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舆情反映的“东南亚批发价违法报价重灾区”要立即开展检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

  旅游法实施,景区门票涨不涨?

  一些旅游景区门票逢节必涨,已成了一种定式。旅游法对景区门票涨价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景区拟收费或提高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会;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该提前6个月公布。新法实施,能否遏制景区票价上涨?

  江西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焦峰说,景区不能通过“园中园”套票、缆车等方式变相涨价,必须实行公示。因此,该法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景区门票价格过快上涨。

  然而,江西一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负责人直言:“景区建设和维护成本太高,以及一些地方对景区门票收入的依赖性,决定了门票上涨趋势难以改变。”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一些景区向物价部门申报的门票价格高于对外运营时的价格。随着景区知名度升高和运营成本增加,景区门票上调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据新华社

  消协发布黄金周旅游消费警示

  《旅游法》就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旅游市场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对此,西安市消协发布黄金周旅游消费警示,提醒游客们积极利用《旅游法》维权。

  没签合同旅行社临时抬价

  案例:消费者张先生等人在西安一旅行社订了一部旅游车,当时双方口头协商好价格,但没有签订合同,当李先生一行准备出发时,旅行社却将订车价格提高一倍,并要求先交钱后出车旅游。

  警示一:

  消费者出游时要签订好旅游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旅游价格,吃、住、行、游、购等各项内容的安排和标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对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旅游景点购到劣质玉镯

  案例:今年2月,消费者王先生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西安至昆明、西双版纳游,在一个景点买了一个玉镯,购买时商家说该玉镯的质地是冰种,内有的絮状物为冰花和绵,回西安后经专家鉴定,该玉镯达不到冰种,所谓的冰花和绵其实是裂痕和杂质。

  警示二:

  在旅游景点购物时一定要慎重理性,谨防被诱骗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景区内、路边店尽量做到店可进,物则不买或少买,即使要购买,也应选择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场。同时消费者有权拒绝计划外购物活动,拒绝强迫购物。

  游客漂流受伤景点不赔偿

  案例:2013年8月29日,李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豫西大峡谷漂流时头部被撞,当时该景点承诺所有正规的医疗费用票据都可报销,并在一周内解决。但李女士回西安后,将发票寄给景点一个多月,至今没有收到任何赔偿。

  警示三:

  出行前要注意旅行社是否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该保险属于国家强制,由旅行社代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保。此外,西安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合同、发票、行程计划等都是重要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将成为有力的索赔凭证,因此一定要保留好。本报记者李浩

编辑:手瓜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华商网首页 | 新闻 | 论坛 | 视频 | 娱乐 | 体育 | 数码 | 财经 | 家居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嗨吃 | 婚嫁 | 旅游 | 潮购 | 交友 | 母婴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