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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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杜光利发自西安

  西安市未央区法院的司机李涛(化名)看了看表,坐进警车的驾驶位置,对办完案件的法官说:“车辆要赶在下午6点前归库,不能误了时间。”此时距离最后的时限还有近2个小时。

  警车驶进西安市区,即使通过交通堵塞的路段,李涛驾驶的警车始终按交通规则文明礼让行驶。

  “别说公车私用,就是办完公事超越行驶范围也不够胆。”李涛向时代周报记者坦言。在法院开车多年,李涛说现在感到驾驶制式警车是一件“操心和压力都很大”的差事,这不仅是他的自律意识不断增强,还缘于一种让他从不敢掉以轻心的震慑。

  让李涛“畏惧”的,是一个黑色的小匣子。

  这个装在警车发动机舱里的小匣子,一旦车辆上路,行踪就彻底暴露—每隔3秒钟,这套装置就会将车辆所在位置和行经路线数据毫无保留地传送到数据库的服务器里,并传到车管人员的电脑上,“告知”车辆的实时动态,并将这一切自动存档。而一旦发生违规驾驶、违规停放、公车私用等行为,司机本人轻则被予以经济处罚和处分,重则被开除,这个“雷”还要一直打到相关负责人的头上。

  被震慑住的不只是李涛。早在3年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陕西高院”)就部署对全省法院系统的警车安装上了“黑匣子”,上至法院院长,下至司机,只要启动这些警车,就全都处在监控之下。

  自建平台、搭建GPS系统、完成警车管理和阳光运行的闭环,陕西省法院系统内,警车失去的只是违规违纪等不正之风,得到的则是法院的崭新形象与整个社会的支持。这一探路之举正在陕西政法系统的公安、检察两部门推广“克隆”,预计2014年上半年全省公安系统就可开展实施。

  而在中纪委力主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以及中央最近出台反对浪费条例的当下,陕西高院的警车管理改革或可为限制公车消费提供一个范本。

  GPS盯住警车违规违纪

  2013年11月14日,陕西高院的一份明传(法院公文,文件通过传真方式向下级法院发送的与原稿相似记录的副本)发往各基层法院,主题是对仍未安装GPS的警车进行排查补装,要求全省法院系统保证GPS系统全部安装到位,“善始善终,不留死角”。

  在这份明传正式发出之前,陕西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已经悄然进行了3年的“警车装GPS防特权”探路实践,成为政法系统的一个有亮点的改革。

  根据陕西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的统计,目前全省法院系统约3000辆制式警车中,安装GPS系统的已达2680辆;未安装的警车中,大部分是属于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

  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该系统的三大功能可实现对警用车辆的有效管控。第一,卫星定位功能可对警车的实时位置、行驶状态进行监控,并可以进行历史轨迹回放,随时调查车辆行驶痕迹的信息流;第二,报警功能具体涵盖了超速、越界、疲劳驾驶、防破坏等九种实用功能,并在报警的同时触发紧急抓拍;第三,遥控功能,可按照权限使不同层级的监控中心对权限范围内的所有警车实施遥控断电、断油功能,达到车辆制动目的。

  警车装GPS,说穿了就是不让警车和违法违纪沾边。这是陕西省法院系统高层早就想干的一件大事。

  时光倒回4年前,彼时,已经执掌陕西高院多年的安东院长一直在思考“如何把警车管控好的良策”。

  在安东看来,警车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它的使用有特定化时段和空间,只能用于公务,绝对不能随便使用。人民法院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法院系统的警车管理不好,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更大、更严重。

  而当时无法回避的现实是,个别法院的警车公车私用、私自改变用车方向、超速行驶、闯红灯,甚至酒后驾车、借下基层办案之名到旅游景区游玩等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这类行为引起老百姓的极大反感,也让法院成为矛盾的焦点。

  “当时,省法院内部一辆警车去贩烟草,被公安抓了。事后尽管发现司机是临时工,但给法院造成的不良影响还是太大了,让大家感到背上凉飕飕的。”现为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的安东回忆起当时警车管理改革的探路决策时,仍神情凝重。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就是要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上做文章,要用科技手段帮助监管者盯住警车的活动范围,再配合相关的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处分依托,可以让那些公车私用的人感到如芒刺在背,直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安东回忆说。

  2010年上半年,缘于一次调研,时任陕西高院院长的安东提议,借鉴山东某基层公安原本主要用于应急指挥统一调度的GPS系统,用来对陕西省法院系统的警车发挥管控作用,这一动议获得全院高层的一致同意。

  “如果当时各方面条件成熟,GPS系统早落实几个月,我们就不会有"9月惨案"。”陕西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尹富民向时代周报记者感叹道。

  2010年9月,陕南某法院一辆警车在公务外出中坠入悬崖,导致车辆严重受损,一名书记员和一名法官身亡;宝鸡某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庭长公车私用,送孩子到西安上学返回途中,造成车辆毁损、两名直系亲属身亡的惨剧。

  两起重大伤亡事故,让陕西高院高层清醒地认识到,警车违规违纪、公车私用等腐败行为,不仅是一个关乎法院自身形象的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一个事关司法机关执法基础的大问题。

  根据陕西高院的决定,全省法院系统以“9月惨案”为契机,推行警车管理改革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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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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