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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拖欠费用医生承担 委员:医生催缴费致矛盾加剧

来源: 华商网  2014-01-14 20:5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华商网讯 日前,国家卫计委表示不得因患者身份不明,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省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儿科主任医生李晖表示,“先救治,后收费”是树立政府和医院良好形象的好事,但患者无力支付或恶意拖欠医疗费用方面的相关细则一直处于空白状态,导致拖欠的医疗费用大部分均由医院和医护人员分担。李晖认为催缴费用成为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诱因。

  “先救治、后收费”谁买单?

  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了《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要求院前急救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符合标准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实施急救,不得因患者身份不明,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救治。同时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文件,都强调了对危重患者应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进行救治。

  省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儿科主任医生李晖在调研时发现,政策出台后,患者无力支付或恶意拖欠医疗费用方面的相关细则一直处于空白状态。

  医生承担患者拖欠的医疗费

  李晖称公立医院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极小部分的政府投入外,公立医院维系人员工资、奖金、社保、营运、设备投资和人力培训开支的绝大部分,来自医院的自营收入。李晖对我省一三甲医院近几年医院欠费进行统计,统计显示,2010前总欠费608.75万;2010年欠费89.62万;2011年欠费33.98 万; 2012年欠费15.25万,

  对此,李晖了解到,公立医院的普遍做法是将催缴医疗费用的工作与医生的绩效奖金挂钩,将患者拖欠的医疗费用从病患所在科室的奖金中扣除,而科室又规定,谁组病人谁付费。

  委员:催缴费用加剧医患矛盾

  李晖给小编举例,一个三甲医院的合同医师的基本工资仅为六百元左右,科室奖金为两千元左右。一旦遇到病患逃费,奖金部分就会所剩无几,当月收入根本无法保障基本生活。重压之下,医生们唯有冷下脸来不断的对病患及家属催缴费用,当病患面对居高不下的医疗费用感到难以承担的时候,双方的矛盾可想而知。

  建议:禁止因病患欠费而扣医生奖金行为

  李晖表示“先救治,后收费”是树立政府和医院良好形象的好事,但是由医生来承担病患逃费风险,损害施救医生的个人利益,是不合理的。

  对此,政协委员李晖建议:将医疗欠费纳入到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考核范围,将个人医疗欠费行为录入到个人诚信档案中去。司法机关应该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违法行为。

  面对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病人,政府应划拨专项经费建立“急诊绿色通道医疗救助基金”,并逐步探索出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保险介入的综合方式筹措基金。

  同时,建议卫生部门应出台规范性文件,禁止公立医院将医疗欠费与科室奖金挂钩,禁止因病患欠费而扣除医生奖金的不合理行为。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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