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0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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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特点

  杀人动机多因家庭矛盾

  记者盘点了近年发生在全国各地的恶性杀人案,这些案件性质都属于一家几口惨遭“灭门”。梳理的7起“灭门案”中,犯罪嫌疑人多与被害家庭存在亲戚或者家属关系。如2013年7月,昆明安宁巿发生一家3口灭门惨案,嫌疑人是遇害男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而昨日在湖南湘阴县发生惨案,当地警方初步锁定的犯罪嫌疑人钟某,是死者朱某的女婿。

  此外,导致凶手杀人的原因多是家庭纠纷,手段都极其残忍,都为杀多人,连幼小的孩子也遇害。

  这些灭门案的作案者,几乎都是处于青壮年的年轻人,或结婚不久,夫妻关系紧张,或因家庭利益分割不均导致惨案发生。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师郑洪广对此分析表示,青壮年时期,精力、体力较好,情绪易激动,报复性较强,犯罪具有疯狂性、预谋性。

  绝大多数杀人凶手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性格缺陷——分裂型人格障碍。分裂型人格障碍是人格障碍的一种,主要表现为具有或多或少的狭隘、自私、猜疑、偏执、冲动、易怒、暴力倾向等性格特点。

  各地灭门案

  2013年3月,凤台县朱马店镇,嫌疑人朱敬四因家庭矛盾,心存怨恨,将其子一家4口杀死。

  2013年7月,昆明安宁巿发生一家3口灭门惨案,嫌疑人是遇害男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

  2013年8月,勐腊县发生一起命案。张绍华及其妻子、女儿、女婿、孙女一家5口被杀。

  2013年10月,宁夏彭阳“10·14”杀人案,嫌疑人麻永东因夫妻感情失和,将妻子一家7口杀害。

  2013年11月,河南淮阳“11·22”杀人案,嫌疑人贾某因家庭纠纷,将妻子、子女及亲属7人杀害。

  2014年2月,云南腾冲除夕特大杀人案,嫌疑人邵宗其因怀疑妻子与堂兄弟有染,持枪致6死3伤。

  专家观点

  基层应建心理干预机构

  今天上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师郑洪广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说,家庭、亲属关系是一个人在社会中最温暖的保护层,家庭、亲属之间的关系按常理应该是最和谐的。近年来,由于社会转型的加快,家庭、亲属关系也面临深刻的调整。人们思想、观念、心态上的变革更加剧烈。一些家庭成员不恪守准则,一些人以自我为中心,缺乏群体意识,造成人们对家庭意识的淡化和对家庭认识的迷茫,容易引发矛盾。

  目前,我国基层的村庄、社区基本没有心理干预机构。他建议,基层农村、社区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此类事件的关注,建立相应的心理干预、调解机构,这对预防此类杀人案件的发生尤为重要。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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