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0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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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南门口榆新小区,是政府在拆迁中给住户置换和安置的房子,建好两年多来,房产证却迟迟办不来,目前,土地性质仍为集体土地,成为名副其实的“小产权”房。而小区300多户中,部分住户门面房因为没有房产证,房子无法出租,损失惨重。

  拆迁换房:承诺房产证几天就可办好

  昨日上午,榆林南门口长城南路安置楼下,房主高先生看着自己的门面房,不住地摇头。“政府搞拆迁,置换给我的房子,两年多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想租也租不出去!”高先生说,他和徐先生在榆林开光路共有门面房一处,政府部门搞建设时予以拆迁,“当时答应好给我和徐先生一套400多平方米的门面房,并承诺房产证在随后的几天内就可以办好。”高先生说,听了拆迁允诺后,高先生于2012年10月和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签订了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

  据了解,2012年10月,榆林市住建局因开光路项目建设需要,将高先生位于上郡路西侧的商住房屋及其附属物与其位于榆阳路的商业用房进行了对调,对调后的房屋及安置面积为231平方米,并签订了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协议签订后三到五天之内,政府就为高先生办理产权登记证书。然而如今两年过去了,市住建局仍迟迟不予办理,致使高先生对调后的商业用房因为没有相关产权证书迟迟不能出租,损失很大。

  高先生说,他和徐先生共有的房子面积近500平方米,有意向租赁的都是单位或者企业,“这两年看房子的单位不少,但每次都是房子看好,价格谈妥,而需要房产证备案时,我们却拿不出来,只能看着和别人谈好的一年200多万元房租打了水漂。”

  高先生多次催促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尽快办理房产证,但未果。

  市住建局:房产证正在办理中

  昨日,榆林市住建局一副局长表示,榆新小区(安置楼)的安置房总共300多户,都没有办下来房产证,目前,土地性质还是集体土地,可以称作为小产权房,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产权房,因为政府部门正在进行办理中,迟早会给房主办下来房产证的。而对于房主房子出租不了所带来的损失,住建局暂时还没有这方面的补偿考虑。

  榆林市国土资源局总规划师李东堂表示,集体土地收归国有必须要报省政府批准,其中经历的时间跨度比较长。所以,在集体土地建房不可能办理房产证,只能是小产权房,除非土地性质变为国有,才能办理房产证。 (记者 祁铭)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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