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渭南讯 (记者 石俊荣)昨天,本报报道了白水一清代戏楼铭砖文字有名堂的情况后,读者伍永尚撰文认为,这是一份写给土地的主人卢七绍、卢七法的字据。是说村子盖戏楼,官中(公共)的地不够,差三尺,用了卢家三尺地,支付了两千文钱,以此为证。
伍永尚说,古代在这方面是很严谨的,很多庙宇、戏楼、学堂等公共设施都树碑刻记,这些碑文成为以后历史研究的依据。如西安北郊的“伍家堡”就是从户县的重阳宫碑记的赞助单位发现建村早于建造重阳宫的金代之前。
他表示,“官中”一词,是关中民间常用语。大一些指国家的、公有的;小一些指是村子的、集体的;更小的指一个大家庭共有的,大家的。过去的村里的磨子、碾子一般都是官中的,村子周边的绿化树林就称为“官中的树”。伍永尚认为,报道中“以前官府占用民地民田是有补偿的,这个铭文的目的应该是占用卢家兄弟的地,已经付钱了,刻立铭砖以示说明,怕卢家后人找麻烦”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