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企业杨经理:处罚是因为他们在车的流程上做的不到位。
记者:哪不到位?
维修企业杨经理:时间节点嘛。应该说能够更好的把车给客户修好,但是时间修的有点慢。
记者:那什么刚开始的时候承诺是一个月修好,而且承诺代赔?
维修企业杨经理:这个我没办法给你解释和承诺,因为我是新加盟和谐集团的。
而对于车主方所说的不支付现金就可以提车的代赔服务,杨经理有着不同的解释。
维修企业杨经理:代赔我们的解释就是,我们可以代替客户收集和提报所有的有关维修车辆手续,避免顾客在这方面,耗费过多时间和精力。但是我说了吗,你们可以不带钱就来提车吗?
车主方:当时你说的是,我们用我们的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放在这里,进行抵押,我们直接把车带走。
维修企业杨经理:那就是你们的事情,我没有给你承诺过。
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承诺的内容,但记者发现,自始至终这份承诺都没有一份正式的书面文件,而车主方唯一提供的只有一份委托维修人员办理代赔等服务的委托书,但委托书上并没有写明委托办理的内容,只有签名没有单位公章。对于车主方提出的维修时间过长的质疑,杨经理表示,由于车辆损伤严重,实际维修时间花去了3个月,他们只对多出来的1个月时间进行赔偿,金额为1万块钱,而对此,车主方并不接受。目前,车主方仍未提车,双方仍在继续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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