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29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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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讯(记者李小博)从8月27日至9月30日,西安交警部门就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及两轮、三轮车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9月1日至30日,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上限50元的处罚,而两轮、三轮车非法载客行为将受到最高2000元的上限处罚。

  整治两天 查扣非法营运两轮、三轮车1737辆

  从27日起,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交通秩序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9月1日,《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正式实施,按照相关规定,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而在专项整治期间,西安交警将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最高上限处罚,即现场罚款50元。

  而《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在专项整治期间,西安交警随后都将会对非法载客营运两轮、三轮车给予上限2000元罚款。

  昨日下午,在长安西路一家执法停车场,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秩序管理科科长吴冯介绍,专项整治开展两天以来,全市交警部门已经查扣非法载客营运两轮、三轮车1737辆。

  曾出台“闯红灯通报单位”交通陋习难根治

  吴冯说,整治的目的是为了让广大市民用文明行为参与到城市道路交通中来。尽管近10年间,交警部门曾多次联合多部门展开多项举措治理,但是像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直难以杜绝。

  “采取过的措施不胜枚举。”吴冯举例说,有在主要道路口设立现场处罚点的措施,有通过增加完善交通设施,如增设安全岛、护栏等做法,也有通过志愿者上街劝阻、市民代表体验的方式,还专门调研后协调多部门增设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等。甚至在2010年,出台了“对‘单位人’闯红灯的,一律通报所在单位;一个单位一年内有5人次闯红灯、翻栏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选先进资格”的办法,但都收效甚微。

  吴冯分析说,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难以根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违法时的从众心理,当然也与处罚力度不够有一定的关系,因为类似违法行为的成本太低了。”吴冯说,太多的交通事故原因中,行人或非机动车有着“不害怕”的心理,也是因为他们对违法后果的不了解导致的。

  “要逐渐改变这些陋习,就一定要有文明、安全的交通参与意识,可通过参加专门的培训培养这种意识,但这一过程比较漫长,需要全社会的每个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进来。”吴冯说。

编辑:程培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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