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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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最近,王周户很忙。作为一个潜心研究行政法的学者,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他既要奔波于早先定好的学术研讨会。

  对话人物:

  王周户: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编了多部书籍及参与制定了多部法律。

  最近,王周户很忙。作为一个潜心研究行政法的学者,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他既要奔波于早先定好的学术研讨会,又要抽空去为行政官员们答疑解惑,时间排得满满当当的。

  11月6日晚,刚刚从陕北讲课归来,在西北政法大学的办公室里,王周户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专访。

  立法上的慎重自有道理

  华商报:你参与了这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现在对这部法律评价很高。好事多磨,出台过程有不少争吵吧?

  王周户:修改过程中,因为上会前要邀请专家评估,听取专家意见,我参与过其中几次。草案一审后,社会争议很大,意见不一。主要是因为修改力度没有人们之前想象得那么大,之后又开了研讨会,大概9月份,我还去过北京,现在修改决定就出来了,没想到这么快出台,正式文本目前我还没有看到。

  华商报:已经披露的版本,和你们讨论的修改幅度大吗?

  王周户:跟我们之前讨论的,还是有些不一样。当然,几乎任何一部立法都是如此,不是所有意见都会写入。例如,原来说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当时争议就很大,但我们还是想往前迈一步。

  华商报:这些年,人们都期待行政公益诉讼能建立起来。

  王周户:确实,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写了“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但为什么现在立法上没有看到行政公益诉讼?从立法技术上说,一个制度一旦写进了法律,意味着一切都已经成熟,但就实情来说,公益诉讼恐怕还需要探索,需要一个从实践中总结的过程。

  华商报:已经定下来的事情,只是要上升为法律还需要一个过程。

  王周户:对,只有改革探索获得成熟的做法后,反过来再写入法律,用法律固化下来。因为法律制度不能写探索,写的要是实实在在做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立法上的慎重自有其道理。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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