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杰代表(右二)就阳光法案征求选民意见(资料照片)
 开栏语
北京。人民大会堂。全国两会。“会”这个字就是“人”、“云”——人人都说话,汇聚智慧、汇集意见、融汇观点,一切为了把明天的事、把老百姓关心的事办好。本报特开辟专栏,记者将从反映民意的“两会海洋”中悉心观察,筛选公民关注的热点。
今天要说的是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党政官员财产公示机制”,这是预防腐败行为的利器。
王全杰
王全杰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烟台大学教授。2005年,王全杰第一次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议案《建立官员个人资产申报制度》,之后在全国人大会议上3次提出议案和建议,还曾列席人大常委会,向党和国家领导人陈述方案。
韩德云
韩德云是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从2006年起的每年两会,他都必交一份议案:建议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
4年间,全国人大和中央纪委对韩德云议案的答复也呈现不同:从第一年的“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到“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尚存在一定困难”———再到“正在积极做工作”———最后是去年的“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今年,韩德云又会收到什么样的答复呢?韩德云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到底要何时才能立法?我也不知道还有多远。由于复杂性和敏感度,政府推进的步调非常审慎。而不论多远这条路必须要走,只有这条路才是根除官员腐败的较好平台。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烟台大学教授王全杰昨日接受华商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根据其多年参政经验判断,历经“十月怀胎”的阳光法案议题可能会在今年的会议上破茧而出,取得立法的重要进展,或许成为本次大会一大亮点。
王全杰认为,尽快实行阳光法案有九大理由。
符合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王全杰说,既然要“报告个人事项”,最有效的办法是向人民群众报告,而不能只是内部报告。而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则“财产公示制度”呼之欲出。
已到瓜熟蒂落阶段
王全杰说,从1987年提出立法到现今已经整整23年,可以说立法准备已日臻完善,十月怀胎已过,新制度呱呱坠地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中央高层始终重视
2009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与网友交流时指出,“我认为(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个建议是正确的,这应该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前后的多次讲话中将反腐倡廉提高到党心、民心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这些讲话表明了中央的态度和立场。
与其他政策相辅相成
王全杰说,中央提出信息公开、透明行政、阳光政府,而干部财产的透明是最根本的,私有财产能公开,还有什么不能公开透明的呢?中央提出精兵简政、节约行政成本,王全杰认为,如果实行阳光法案,靠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少说也可以精简50%的纪检、检察、反贪干部,全国可节约数百亿行政费用。
多个地方已成功实践
2008年5月,新疆阿勒泰地区出台《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2009年1月,浙江慈溪开始实施“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在机关张贴)制”。这些地区先行一步,成为全国试点。王全杰说,尽管制度尚不完善、操作尚处“幼稚”,但社会反响良好、舆论好评如潮。
已探讨出过渡办法
王全杰举例说,比如先从高级官员做起、先从官员任前做起、先从人大选举的官员做起、设立秘密退财账号、对主动退财者予以保密,维护其名誉和尊严、设定豁免期或退财期限、给公示制度推行前主动退财者以出路等。王全杰认为,这些办法已经很详尽,稳当平滑地过渡到一个根本性的制度已不存在问题。
人民群众呼声日高
2005年,时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王全杰等人第一次提出“公示财产”的阳光法案时,媒体还在争论是否侵犯隐私权等低级问题,短短五年,推行这一法案已成全民共识。数名全国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都以不同形式提出了“公示财产”的相关提案、建议,可以说推行该项制度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已成公民共识
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在主流网站以“财产公布”为关键词竟能搜索到150万条信息,其中不乏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的报道,由此可见“公示财产”已经成为我国公民的共识,这就是民心所向。
多数国家施行阳光法案
王全杰认为,从世界发展趋势和周边国家动态来看,我国最近推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势在必行。全世界已有95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这项反腐制度。王全杰说,最近几年除了同一民族的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俄罗斯、越南等国也施行了阳光法案。
本报特派北京记者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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