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二
368万通行费是怎么算出来的?
回应:如果不超载,通行费会低很多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详细了解了368万元通行费的来历。
该公司的统计显示,两车行车路线主要是载货从下汤收费站上高速,到长葛西收费站下高速。在长葛西收费站通行为1172次,逃费343.37万元,平均每次2929.8元;在下汤收费站通行1179次,逃费23.14万元,平均每次196.3元。也即是说,平均每次荷重通行费为2929.8元,空驶收费为 196.3元,前者约为后者的15倍。
那么,荷重通行每次近3000元的通行费是怎么算出来的?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说,按照标准,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收费标准是,载货类汽车基本费率是0.11元∕公里,15吨以下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 元∕公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车辆的收费标准是,超出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费,超过30%以上部分,暂按基本费率3倍线性递增至5倍收费,超过 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5倍计算通行费。
以其中一笔为例:2008年5月5日,两车中的一辆载重71.4吨,公路核载量为 25吨,从下汤站至长葛西,路程一共是110.6公里。其中,15吨符合基本费率,通行费为15×0.11×110.6=182.5元;低于核载量的10 吨符合优惠费率,通行费为10×0.04×110.6=44元;超出核载30%的仍按基本费率,即是说7.5吨仍符合基本费率,通行费为7.5吨 ×0.11×110.6=91.2元;除此之外的38.9吨属于超载部分,通行费为38.9×0.11×5×110.6=2326.3元,合计为2684 元。
“大幅超载的车辆,对高速公路具有极大的破坏力,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超载的收费包括对道路过度使用的补偿。被告人在假牌照掩饰下有恃无恐,严重超载又高频率通行,因此最终的通行费是个较大的数字。”金煜伟说。
卷宗显示
涉案车辆严重超载、频繁通行
昨日,记者看到了该案的案卷,卷中附有两车的详细通行信息统计表,可以用“频繁”二字来形容两车的通行次数。
以2008年5月5日情况为例,在零点44分和45分,两车满载货物从下汤收费站上高速,4点10分和13分,从长葛西下收费站;上午9时4分,两车再次从下汤收费站上高速,12时42分和43分又从长葛西下高速;当天晚上10时47分和48分,两车又从下汤收费站上高速,次日凌晨5时11分和17分从长葛西下高速。也就是说,两车当天共载货通行了6次,加上空驶的6次,当天通行12次。
从通行信息表可以看出,和5月5日情况一样的不在少数,最少的一天也通行了4次。
两车承载货物的重量更是惊人,两车限重25吨,实际载重量都在70吨左右,5月16日的一次甚至超过了76吨。
下汤收费站站长王欢介绍,也正是如此高频率的通行,让工作人员对两车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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