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民检察院院长胡太平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华商网讯(两会报道组) 1月19日下午3时,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民检察院院长胡太平在会议上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胡太平在报告中说,全省检察机关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方面,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更加注重预防工作,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1431人,同比上升1.9%,其中大案381件,要案44人;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有罪判决率为100%;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亿余元,同比上升53.5%。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查办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查办发生在经济建设的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518件601人。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179件237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办产权交易、经销、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97件207人。认真参与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办发生在土地审批、资源开发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集中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共查办上述职务犯罪案件27件36人。在专项工作中,省、市院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对63件重点案件实行了挂牌督办,参与下级院查办复杂疑难案件93件,增强了办案的整体效能。
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做到办案促进发展、执法维护稳定,把握办案时机,讲求政策策略,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慎重使用羁押强制措施,慎重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最大限度地避免给涉案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项目和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紧紧围绕民生建设查办侵害群众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保障民生建设,依法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房屋拆迁、移民安置、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92件105人。着力保障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依法查办发生在征地补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的涉农职务犯罪283件447人。着力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查办严重失职渎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0人。
不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预防比惩治更具治本功能。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紧密结合执法办案,积极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努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共开展预防调查333件,同比上升83%;向发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587件,已被采纳549件,同比分别上升1.2倍和1.3倍。协助有关单位落实预防措施2234项,同比上升1.4倍。围绕经济建设重点领域组织专项预防,选择220个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涉及建设资金2009亿元,为工程招标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553次,同比上升3.2倍。加大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力度,积极联系将预防教育纳入党校学习、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计划,列为部门单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授课和预防教育1191次,同比上升1.2倍;通过网络互动、手机短信等形式送法服务,扩大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覆盖面。新华社、陕西日报等多家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对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了系列专题报道。
胡太平说,2011年是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要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要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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