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记者赵辉 实习生蒋云龙) 2月25日西安版限购令出台,之后本报及时开通了细则解读热线,邀请专家答疑解惑。昨天,市房管局又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近一个月市民比较关注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并一一进行了解答。本报对此进行了摘选,仅供读者参考。
■问:我是属户县的城镇居民户口,在西安市买房的话需要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吗?
答:按照限购令规定,户县按本市户籍对待。凡在西安市辖区购房的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查。购房者需向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申报有关情况,提供西安市家庭购房申请表、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非西安户籍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西安市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家庭成员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问:2007年我买了一套53.47平方米的小房子,为改善居住环境,今年1月26日我签了一套新房的购房合同,并交了首付款。2月19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被售楼部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必须缴纳60%方能办理按揭手续,须追加首付款6万元以上,但这已超出我的购买能力。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相关规定,市房管局已要求各开发公司,对因不符合购房资格导致无法签约的购房户,开发公司应全额退款。
■问:我自己及妻子都是西安市户口,名下有两套写字楼,不是住宅。我们是否还可以继续购买住房?
答: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本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需进行购房资格审查。”此次政策只是针对住宅,因此已有的商业房产,不计算为已有住房。对于“商改住”,如果是住宅的房产证,则认定为已有住房。
■问:我户口在外地,工作在西安,在西安已经交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外地有一套房,请问是否限购在西安买房?
答:根据规定:“能够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问:请问我是延安户口,我媳妇是周至户口,在高陵买房可以吗?
答: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限购范围在市辖区范围内,高陵县未开展限购。
■问:《限购令》中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二套房是怎样认定的?
答:西安楼市“限购”相同于房产界定用的字眼是“拥有”,即不论贷款与否,这代表着对于已有住房的认定,采用的将是认定该家庭目前名下实际拥有的房产,只看房子持有数量来判断是否二套房,即“认房”。
新规:陕要求房价涨幅低于收入增幅 各地涨幅过快将问责
省建设厅要求,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以及未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问题,省级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详细】
解读:西安居民按揭买房即使卖掉 再贷款买算第二套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按照“新国八条”后住建部对于公积金贷款新的规定,凡是从公积金管理中心贷过款,还清贷款者或者是已卖掉原来贷过款的房子者,他们再买房都被视为“第二套房”。【详细】
网签系统新增资格审查 购房者需提供家庭成员资料
质疑:18岁西安户口可买两套房 网友质疑限购令不限购
2月27日西安市出台房产限购令,3月1日起居民购房资格开始审查。然而限购细则中“18岁以上可作为独立家庭认定”的解释却引起网友质疑,认为此种规定与“限购”本意相悖。【详细】
影响:西安“限购令”出台 部分楼盘在政策夹缝中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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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下西安楼市低迷 记者应聘当售楼小姐屡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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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西安出台限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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