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区内乱建的房屋。
西安晚报安康讯 国家相关条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在风景区内乱建房屋,但记者日前在国家3A级风景名胜区安康香溪洞景区内看到,这里存在大量未经审批乱建的民房。
建房挤占河道影响排洪
位于安康市中心城区南端的香溪洞是国家3A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0平方公里。记者接到群众的反映后,驱车沿陈家沟进入香溪洞景区内看到,宽阔的陈家沟河道被人依着山势整理成一阶一阶的宽阔平台,有几栋新楼已经竣工立在河道内,还有一些地方已经打好地基,散乱地堆放着建筑材料。村里的老人告诉记者,过去汛期时这条沟里的水很大,现在建房者肆意挤占河道,给排洪安全埋下了严重隐患。
记者在景区内的东西沟村村委会旁看到,村主任许某修建的一栋6间楼房已经建到了第2层,村民称许某家在村中另外还有住房。
新建房屋大多未经审批
按照国家有关条例及法规,为了保护景区内生态植被、地质地貌及历史古迹等旅游资源,规划区内严禁开山取石、乱建房屋及坟墓等。
记者从香溪洞景区管理局了解到,随着安康“双百”大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实施,大香溪生态旅游区的总规划面积达58平方公里。由于历史原因,景区土地规划分为两大部分,由香溪洞景区和安康市交叉管理,存在着执法空白和盲点。为此,汉滨区政府、城建局先后下发《关于确认香溪洞风景名胜管理局为独立行政执法主体的批复》文件,景区管理局也从2009年至今,数次向安康市递交关于确认管理局规划监察授权的请示,但一直未获批准。
据香溪洞景区管理局局长孙世福介绍,市区相关部门曾发文要求,景区内村民建房要到管理局进行前置审批许可,再由相关属地政府审批。管理局除了去年批准近40户“7·18”洪灾受灾群众建房外,近年来只批准村民拆旧换新,对新建房者根本就没有审批过,但景区内修建的违法建筑却越来越多。管理局虽有执法权,但规划权在安康市规划局,土地审批权在市国土局、区国土局,他们不能独立执法,见有村民乱建房屋也只能劝阻,但村民根本不听。有部分村干部还威胁称“你不让我们建房,我们就让村民搬到管理局去住”。
孙世福还无奈地告诉记者,景区内一名村民因乱建房屋曾被管理局告上法庭,但最终却以管理局败诉而收场,致使景区无序乱建之风愈演愈烈,难以阻止。
“谁都管但谁都又不管”
随后,记者赶到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采访。街道办分管土地、基建的副主任卢大根告诉记者:“多部门管理成了谁都管但谁都又不管,不是我们推卸责任,是确实管不了。”他称,办事处只能处理协调一般的矛盾纠纷,因为从2003年起汉滨区土地使用审批权已经收归市上,办事处对东西沟、陈庄村村民建房没有了审批权,也就无法监管了。
记者采访安康市国土局时,副局长刘殿平称按照相关政策,每户村民只能有一处房屋,村民建房用地最大面积为134平方米。“村民建房资料是从基层一级一级报上来的,能到市国土局的前置条件基本都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要追究景区乱建的责任,景区、街道办和规划局都有责任,把责任推给别人是不对的,更不能因为审批权在国土局就都把责任推给我们。”
据了解,近两年来,仅汉滨区国土局张新国土所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00多宗,但大多都是以清理补缴相关费用了事。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文/图 记者 胡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