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0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社会

双语法官巧用语言化解牧区矛盾纠纷

来源: 法制日报  2012-10-23 05:20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我国宪法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也都规定了这项原则的具体内容。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越来越重视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审理少数民族群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而与此同时,法院系统缺乏既精通法律又熟练掌握少数民族语言法官的严峻形势,又给审理此类案件带来了困扰。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的培训力度,加大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法院的人才扶持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深入内蒙古基层法院,对双语诉讼的现状进行了探访。

编辑:海娜

更多
相关阅读: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