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库容不到粮产1/20
郭辅军说,黑龙江分公司的很多粮库都是仓容不足,但公司一方面要执行国家敞开收购的政策,一方面要保证粮食安全,“就像在鱼的脊背上走,两边都是悬崖。”
对比林甸粮库的库容与林甸粮食的产量,可以发现两者之悬殊。
林甸县2012年的粮食产量达到了15.9亿公斤,林甸粮库的库容只是7.6万吨,还不到粮食产量的二十分之一。
即使是火灾发生时,林甸粮库加上苇苫囤的存粮,总共存有各类政策性粮食14.7万吨,相当于1.47亿公斤,也只相当于林甸粮食产量的十分之一不到。
林甸粮库委托了林甸县的地方粮库来进行代储,但林甸县现存的四五个粮库,总仓容也不足10万吨。
据悉,林甸县的粮食大致有两个流向,一是流向林甸粮库这样的国库存储,然后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另一类则通过粮食经纪人,直接走向市场上的各类企业。
粮食在这两个流向里各占多少比例?早报记者试图联系采访林甸县粮油公司(原来的粮食局)总经理李旭,但他以工作忙碌为由拒绝了采访。
林甸县去年粮食产量达到15.9亿公斤,连续九年增产。但多位粮食经纪人向早报记者表示,粮食虽然丰收,但价格却走低,加之去年玉米水分大,农民们“惜售”,直到今年春天才开始集中出售。
由于很多收购粮食的主体没有进入粮食买卖市场,导致今年春天粮食市场价低于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因此大量玉米直接或间接都流入了负责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的林甸粮库中。
按照国家启动的临时收储政策的要求,中储粮及直属企业必须要“对农民余粮应收尽收”,“不拒收、不限收”。
到3月下旬,林甸粮库的所有粮仓便全部储满,但为完成“敞开收购”的政策,粮库开始露天建囤存储。
郭辅军说,黑龙江分公司的很多粮库都是仓容不足,但公司一方面要执行国家敞开收购的政策,一方面要保证粮食安全,“就像在鱼的脊背上走,两边都是悬崖。”
结果是,中储粮很多粮库都像林甸粮库一样超负荷运转。虽然国家一直在投资扩大粮库的仓容,但这只起到了缓解作用,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郭认为,如果不启动市场机制,就无法解决粮食产量和仓容之间的巨大矛盾。对于启动何种市场机制,郭辅军没有明确表示,只称这应该由国家决定。
曹冰寒建议,应让更多的主体来执行国家敞开收购并存储粮食的政策,而不仅仅由中储粮一家来执行。如农发行应该给地方粮库贷款,让其也有资格和能力来收购粮食。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的建议则更彻底,他认为中储粮粮库超负荷存储,根源是目前的粮食生产和流通机制不够市场化。
他认为,应该改变目前粮食生产和流通领域政府主导的模式,采取市场主导的模式。在生产环节,让农民根据价格高低来自主扩大或者减少种植面积。在流通环节,应该给予更多主体以收购、存储粮食的资格。
中储粮频发贪腐案凸显监管真空
“他们掌管国家大量政策性业务和资金,直属库粮食的收储、建库、轮换、经营等业务,让哪个企业做,哪个企业就会有数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的收入。”检察官陈兰花直言,中储粮直属库的权力过大。
早报讯 5月31日,中储粮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发生重大火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6月3日,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原主任郜彦平等9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最高检第一时间派员介入,严查事故所涉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
2000年,为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国家专门成立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即中储粮),负责储备、管理和经营国库粮,以利粮价稳定。中储粮也被誉为当今的“天下粮仓”。成立10多年来,中储粮为稳定全国粮食市场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近年来该系统发生的多起贪腐案件,也让其身处舆论漩涡。
案件频发引发关注
2011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许昌直属库、安阳直属库、周口直属库发生多起贪腐以及工作人员携款潜逃事件。2011年12月9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被中央纪委调查,随后该省检察院介入。2012年,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查办了包括中储粮淮安直属库原主任、两名副主任、财务科长等一批窝案。
就在今年5月初,审计署公布了对中储粮的审计报告,报告指出中储粮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执行国家政策、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其中涉及金额最大的一项问题是:2011年,中储粮总公司财务部未经内部审批,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等13家商业银行开立定期存单,累计资金84.4亿元。
中储粮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检察机关在查办中储粮淮安直属库腐败窝案过程中也曾发现。据办理此案的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陈兰花介绍,中储粮淮安直属库在惠民政策落实、粮食收购储存、财务监督审计等方面均存在较多的问题。
陈兰花介绍说,中储粮淮安直属库的业务主要有两块,一是经营国家政策性业务,包括收购中央储备粮、临时储备粮和托市粮(统称为政策性粮食),一般会在丰收年份的主要产粮区收购。政策性粮食的收购、保管、轮换、出库,政府均要拨付大量的补贴资金,直属库再用这些资金委托粮食企业落实相关政策。直属库的第二块业务是自主经营贸易粮,价格随行就市,自负盈亏,赢利部分70%上交,30%留下再发展,直属库无权将国家政策性粮食和贸易粮相互转换,这样国家的惠民政策才能得以落实。
但恰恰是这里出了问题。据检察机关查实,2008年值江苏等地粮食丰收之际,在中储粮淮安直属库原主任夏宝莹的指挥下,淮安直属库4名干部在临时储备粮收购过程中,采取低价购进、高价入账的手段套取差价2294.95万余元。
揪出“蛀虫”暴露问题
据淮安地区一位地方粮食局的知情人士介绍,现在地方粮食经营企业、粮食系统能不能吃上饭,能吃多少,很大程度要看中储粮的脸色。
2012年初,检察机关在询问一个叫马长彬的个体粮食经销商时,马长彬举报中储粮淮安直属库财务科原科长江顺航曾收受其所送财物。2012年4月16日,江顺航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通过讯问,江顺航除了交代收受马长彬1万元购物卡,还交代了收受某粮油食品公司老板唐建雨2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揭发时任直属库主任夏宝莹,副主任张鸿玉、华祝田等班子成员与唐建雨、戴本飞等诸多粮油公司老板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今年4月28日,法院认定,被告夏宝莹2005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贸易粮买卖等方面的职务便利,收受粮油企业老板、建筑商、下属人员等多人的贿赂共计34.2万元,以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该库其他工作人员也受到相应判罚。
地方存在“监管真空”
夏宝莹等人套取国家2000多万元惠民款,从2008年至2012年案发,近四年时间“相安无事”。检察机关认为,中储粮内部监督管理的缺失、缺位,是导致案件频发的直接原因。
从上世纪90年代起,粮食产业进入了市场经济时代,中储粮作为国有企业应运而生。但中储粮及下属的分公司、直属库,虽说是国有企业,却残留着典型的计划经济行政性极强的特点。陈兰花告诉记者,夏宝莹等人不仅都有相应的行政级别,而且对直属库的财物有绝对的支配权,对粮食收购储存等成百上千万元的业务资金具有决定权。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产生受贿窝案也就不足为怪。所以,破除国有企业垄断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是遏制国企腐败和高福利治本之策,更是实现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的重要契机。
“中储粮是国有粮食企业,作为企业就会追求利润,一旦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国家粮仓里的粮食和资金均成为了少数人牟利的工具。”陈兰花补充道。
1998年,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的粮食权责明确划分,粮食储备和经营分开”的原则,到目前中国仍然没有真正实现粮食储备与监管的分离,而对地方粮食官员尤其是粮食局长、粮库主任等更是存在“监管真空”。
据不完全统计,仅从2008年算起,中国粮食系统被法院判刑的市县一级粮库主任、粮食局长就多达40多人,贪污公款数额高达数千万元乃至上亿元。
在酝酿多年后,首部《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于2012年2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拟实行粮食安全考核问责制。这将为进一步落实粮食储备制度,保障粮食供应和质量安全,有效监管粮食市场等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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