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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10日,一男子从西安三桥公租房项目透视图前走过本报记者王警摄

  名词解释:

  经济适用房,简称经适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产品。这类房子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价向新就业职工、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出租。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后,住建部相关司室已开始汇总“试点”公租房并轨运行的城市有关情况,并拟提出相关鼓励推广要求。与之相关,经济适用房供应将逐步减少直至在全国全部取消,公租房将成为住房保障的主体。

  公租房“并轨”有望成突破口

  在10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谈及住房保障相关问题时强调,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

  10月31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住建部已开始寻求落实的“突破口”,“提速”公共租赁房“并轨”有望成为这个“突破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合肥、石家庄等城市已经开始进行“公租房并轨”试点工作。住建部已经着手汇总这些试点城市的有关情况,并考虑在年底提出提速并轨的要求。

  所谓“公租房并轨”是指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然后通过财政发放房租补贴的方式,区别“城市低保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人群”,根据住户不同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租金补贴,对于“低保”人群提供大比例租金补贴。

  郑州、烟台试点“三房合一”

  在加大公租房、并轨廉租房供应的同时,住建部计划逐步削减销售型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并最终停止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有关调整的政策。

  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大并轨”的思路,也已经在住建部相关职能部门的考虑之中。

  据记者了解,与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的情况相同,已有地方政府开始试点调整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并轨试点过程中,取消了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比如已开始“三房合一”试点的郑州和烟台,都明确表示不再销售经济适用房。

  对于上述两地的试点思路,包括现任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内的住建部高级领导均表示认可。姜伟新还曾表示,地方的试点符合中央的政策。对于经济适用房是否取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保留。

  住房保障覆盖将扩大

  “在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指标分配中,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应会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会成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主体。”某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员向记者分析。

  据了解,在考虑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量的同时,住房保障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也已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住建部正在考虑通过“地方政府降低住房保障收入门槛”“调整住房保障户籍制约政策”等手段,逐步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

   >>本地动态

  我省试点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10月3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季度点评电视电话会,会上传出了第四季度我省保障性住房将试点运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管理的消息,届时将对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及新就业人员统一保障、统一管理。其原则是“统筹房源、梯度保障、租补分离、市场定价”。

  并轨管理后,对保障对象来说,公租房可以作为不具备廉租房继续使用者的退出缓冲,廉租房也可成为公租房条件恶化的可靠保障。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的统一管理,减少门类和申请限制,也简化了保障对象申请保障房的流程。

  而对于政府来说,这样不但降低了房屋管理成本,便于操作。也解决了由于廉租房和公租房房源分开管理,造成配租需求房源与实际房源供应不平衡的问题,能更及时地解决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难”问题。

   >>相关新闻

  已有城市停建经适房

  今年1月31日,深圳市住建局面向两类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出售1811套经济适用房,同时宣布这将是深圳提供的最后一批经济适用房。今后,深圳将构建以租为主、租售补相结合,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新体系。

  今年2月27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称,郑州市已不再受理新的经适房申请,2013年郑州市保障房将实行“三房合一”新模式,即把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房、经适房与公租房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停止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市场供应。

  今年4月,广州也透露了不再批准新建经济适用房的消息。

   >>专家观点

  经适房并轨应慎重

  对于保障房并轨,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目前保障房名目繁多,确实可以考虑并轨,但租的和销售的保障房是否能并在一起情况却比较复杂,应该慎重。

  顾云昌说,公租房和廉租房完全可以并轨,经济适用住房并轨比较复杂,因为经济适用住房是供销售的保障房,从中央的政策看来,尽管提出来以公租房为主,但是并不相当于销售保障房以后就没有了,这是地方上根据自己情况制定的。

  本组稿件综合《中国经营报》、中广等

   

  经适房发展历程

  酝酿

  酝酿期始于1991年:当年6月份,国务院就在《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的商品房,优先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开建

  正式开建在1998年:当时是房改的关键时期,也是房地产行业的起步时期,当时的商品房价格让工薪阶层难以承受。国家为解决工薪阶层家庭住房困难,启动市场消费,于1998年适时推出了经济适用房。

  高速发展

  1999年至2005年为高速发展期:这期间全国各地的经适房如雨后春笋般建成,开工面积和项目数量都在成倍增加,因房价相对低廉,逐渐成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重要选择。

   

  质疑

  2005年至2006年不断被质疑:当时全国各地冒出了许多“经适房小区出现大量闲置‘豪宅’”,“经适房小区内奔驰、宝马屡见不鲜”之类的新闻,引起全社会对经适房始建目的的质疑。

  转型

  2006年8月开始转型:当时的建设部称,经济适用房将一改以往出售的形式,面向低收入人群出租,租赁型经适房将是未来发展方向。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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