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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减少参保者看病顾虑
记者当日采访了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据介绍,近年来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不可否认,还有一部分群众得了重大疾病,发生了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以后,还存在因病返贫等问题,有些人甚至放弃了治疗。上不封顶的大病保险的推出,将防止因病致贫问题,使大家看病时的经济顾虑大为减少。
据透露,虽然有些省市的大病保险也设置了封顶金额,但本市决定不为大病医保设封顶金额,主要考虑该政策并非普惠制,而是针对大病特殊群体,力争有效减轻大病患者费用负担。同时,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会一成不变,今后起付金额和报销比例,都可能调整,使百姓能享受到更多改革红利。
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让钱都花在刀刃上,后续本市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监管,严格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届时,诸如过度医疗和骗保等行为,都将是重点打击对象,最终使基金支出更有效率,减少浪费。具体来说,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发挥医保机制的作用,与政府密切配合,加强对相关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监控。
目前,有些外省市并未采取北京市这种主要由政府部门经办的方式,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购买商业保险机构的商业医疗保险,并作为当地的大病保险。对此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解释,本市主要是出于稳妥考虑,希望通过政府部门试行大病保险,掌握第一手真实数据。今后本市也不排除根据这些数据资料,改为采购并让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大病保险的可能。
报销人群
北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
报销范围
基本医保内有机会二次报销
本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这两类参保者,在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个人负担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额费用,农村居民个人负担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高额费用(即起付金额以上部分),才能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起付线
人社和卫生两部门分别发布
市医改办方面介绍,具体起付金额,将在统计部门公布本市2013年度有关数据后,再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另行分别发布。
此前,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12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469元,比上年增长10.8%。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476元,比上年增长11.8%。
报销额度
报销比例分50%和60%
本市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报销方式。城乡居民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同时,大病保险为了更好地为参保者减负,实行上不封顶的报销政策。目前,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也是本市各项医保制度中,首个实现报销上不封顶的险种。
报销手续
按年度结算
大病保险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其中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由市人社部门主管,市和区县医保中心经办。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由卫生部门主管,各区县新农合管理部门负责经办;其中门头沟、平谷和密云试点由卫生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共保联办”。参保者申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时,须到有关经办部门去办理手工报销。
社会救助
二次报销无碍救助
据透露,虽然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较高,而且报销上不封顶,但由于纯自费药物并不能通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大病保险也不像职工医保那样能够实时结算,参保者无需垫付费用,而是采取了手工二次报销的方式。因此,仍然不能排除个别医疗费用很高,家庭又较为贫困的参保者,可能会出现看病时无力缴纳费用的情况。
因此本市在推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时,特别注重了制度衔接问题,规定对于上述困难人员,依然可通过本市民政部门现有救助政策,先行申请医疗救助,例如医疗费或住院费减免等,以解决燃眉之急。在获得救助之后,相关参保者还能按大病保险政策继续获得二次报销。
此外,本市有关部门还要继续大力发展公益救助和慈善救助,发展多元化的保障体系,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编制一张社会保障的大网,为市民实现医疗的兜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