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一个“熟人”
多项证据指向医院副院长
何女士的兄弟鲜先生认为,医院有成都夫妇的“熟人”为其“开绿灯”。那这个熟人又是谁?
“孩子被抱离医院,没有保卫科陈伟同意,根本办不到。”何女士随后找到陈伟。陈伟是广元市中医院保卫科保安。按照分工,除负责保安,他还负责三无病人入出院管理。2月8日下午,在广元市中医院警务室,陈伟说,“如三无病人我不知情,他们所需药物,科室是不能从药房领取的。”
1月12日晚,孩子送进医院,值班医生告知了陈伟。13日上午上班,陈伟将孩子信息录入电脑。例行晨会后,有两人相继向他打听孩子情况,一个是从其他单位调来医院的同事,一个是分管副院长张欣。
陈伟对张欣的打听记得很清晰。得知孩子很健康后,张欣说,他有一个熟人想领养。陈伟问是谁,张欣说是(财政局采购中心)毛主任的同学,在成都。电话中,张欣还提出,这对夫妇下午要来医院看孩子,让陈伟安排。
当天下午,这对夫妇来到医院找到陈伟。2月8日下午,陈伟向华西都市报记者出示了孩子被抱走时,成都夫妇向医院提交的相关材料。“正是有这些材料,我才放心地把孩子交给他们。”陈伟说。
谁准许把孩子抱离医院的?“这个问题我没法回答,至少我没有这个权利。”面对追问,陈伟认为在这件事上,他也很委屈。他说,作为医院保安,他深知不能干“放牛娃把牛卖了”的事。
2月8日晚,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夫妇处证实,他们获知弃婴的信息,来源于广元市财政局采购中心毛主任。丈夫龙先生与毛主任是同学,而毛主任与广元市中医院副院长张欣相识。他们来广元看孩子时,毛主任介绍张欣与他们认识。
龙先生说,他们夫妇结婚10多年一直没孩子,从同学毛主任处获知这名弃婴的消息后,他们赶到广元,向医院提出收养意愿。通过张欣副院长,他们还认识了保安陈伟。
1月15日,龙先生给医院手写了一份申请,承诺“考虑医疗条件有限,加上小孩有病,特申请将其转至成都治疗,一切费用由我承担。”次日结清孩子在广元市中医院所花费用,并留下相关证明材料后,他将孩子从医院抱走。“在广元,孩子花了6000多元。在成都,孩子同样花了6000多元,这些费用全部是我支付的。做这些,我是想表明我的诚心和诚意。”龙先生说。
昨日下午,广元市财政局采购中心毛主任证实,她和张欣相识多年,同学龙先生的确是她介绍给张欣认识的。
F 一个潜规则
民间收养“先上车后买票”
截至昨日,这名弃婴已被广元市福利院妥善寄养。不过,围绕谁能收养的争论仍未落幕。何女士的兄弟鲜先生说,根据警方出处警记录,嫂子何女士是见证人,更是代表他们夫妇首个提出收养意愿者。加上多天的医院守护,因此,他们应优先收养女婴。
成都龙先生夫妇则认为,他们将孩子从医院接走,送到成都治病,还承担了所有医疗费。“短短几天,我们和孩子已有感情,这个孩子我是势在必得。”
2月8日,广元市福利院院长张亚东透露,指定收养这名弃婴的家庭,包括这两家在内,目前报名的已有三家,“健康娃娃谁都想要。如孩子有疾病或残疾,他们可能就不争了……”
“收养争夺战”缘何会在医院上演?“从求子心切的角度看,两家做法都是人之常情。不过,引发争夺战的真正原因,即民间弃婴收养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的潜规则。”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称,这条潜规则通过医院得到弃婴最容易生效。
该知情人说,本着“儿童至上”原则,现行收养法对合法收养设置了两个“高门槛”,即对收养人条件规定过高,办理合法收养的程序严苛。
“现实生活中,多数收养家庭愿意绕道走。”该知情人说,弃婴收养“绕道”的起点就在医院。即从医院获知弃婴信息,“勾兑”医院内部人士,不通过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直接将孩子抱回家,共同生活多年,形成拟制血亲关系和事实收养,最后“倒逼”公安机关为孩子解决“黑户”问题。“这就是‘先上车后买票’,其易生效发生地就是医院。这也是广元弃婴之争在医院上演的真正原因。”
G 一个建议
医院对弃婴仅有医治义务
四川律师余建军认为,弃婴收养“先上车后买票”的潜规则,极易引发4大法律问题:第一,弃婴送养人主体不符合或没有送养人;第二,孩子身份认定不规范。弃婴身份认定,主要依据弃婴情况调查表和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只出具“某时在某地捡拾一名弃婴并报案”的证明,未能证明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而民政部门则无权向公安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取证,往往致使弃婴身份无法真实地确认;第三,收养行为不规范,收养登记率比较低是目前存在的最突出的弃婴收养问题;第四,重收留轻抚育问题突出,单方收养行为缺乏全面规范等。
“医院为那对成都夫妇行方便,其实也是变相地为潜规则‘开绿灯’,不仅违规而且越位。”余律师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应规定,提倡医院对弃婴的医治义务,要求医院应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弃婴情况,明令禁止医院除医治外,为弃婴其他任何问题“开绿灯”。
对话副院长张欣
“抱走孩子的爱心人士,我不认识!”
华西都市报:张副院长,你是否认识成都龙先生夫妇?
张欣:抱走孩子的是爱心人士,我不认识!
华西都市报:你是否认识广元市财政局采购中心毛主任?
张欣:知道毛主任,但没什么交情。华西都市报:龙先生是如何获知你们医院有健康弃婴的?
张欣:医院收治有弃婴为一公众消息,任何公民都有权传播这一信息。
华西都市报:为何同意成都夫妇抱走孩子?
张欣:龙先生夫妇愿出钱将其送至上级专业医院救治,并承诺出院后及时护送回来,从最大限度有利于弃婴的健康恢复角度出发,应当同意,而且这种爱心行为应当鼓励和弘扬。当然他们的出发点有可能只是为争取今后收养的优先权,我认为可以理解。另外,龙先生在将孩子抱离医院前,还将其治疗的所有费用结清了,这对于我们医院来说,同样也是有益的。
华西都市报:你如何理解何女士及家人的质疑?
张欣:弃婴自1月12日收治入院至1月16日,何女士他们只是到医院儿科病区进行了探望,并没有表达出任何爱心行为。
如何收养弃婴
一、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从保护儿童角度反思弃婴收养
本报评论员朱昌俊
此前不乏有因医院方缺乏监督,医生护士联合贩婴的恶性例子。这起案例中,虽然性质截然不同,但医院方同样扮演着不可忽视的“桥梁”作用。医院负责人也坦承,之所以让“后到者”抱走婴儿,虽有让婴儿得到更好照顾的初衷,但后到的收养者支付了孩子的医药费,在某种程度上也对医院形成了利益激励。医院单方面决定孩子的去向,所构成的“开绿灯”行为,无疑是存在的。这种情况,再次凸显了医院对于弃婴处置行为的监督漏洞,值得重视。
而事件中所凸显的民间收养弃婴意愿,和相对严苛的收养法律规定之间的现实冲突,也必须得到正视。在确保孩子得到安全保护的前提下,如何使更多有收养意愿的家庭更为便利地收养弃婴,有必要成为相关政策反思的切入点。可以预见,当弃婴有更为便利的通道回归家庭保护,诸如医院方面所存在的私自处理弃婴,乃至贩婴买婴行为,都能够得以缓解。当然,这一切政策的调整,都必须建立在以保护儿童利益为最高原则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