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警方获悉,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质量经理等5名涉案人员,因涉嫌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上海食药监局表示,此案目前已经进入处罚阶段,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程序都已经启动。
舆论哗然的福喜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在特殊的历史关口:6月下旬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分组审议,这部被称作“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处于公示阶段,公众可在中国人大网上就法案提交自己的意见。
尽管新法通过和实施尚需时日,但是我们不妨从这部“最严”《食品安全法》的角度,以福喜事件为案例,解读未来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违法成本究竟几何?
最严处罚:福喜不会倾家荡产?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傅学良对人民财经表示,眼下社会对于食品安全事件高度关注,但是不法企业仍然顶风作案。“这和违法成本过低有关系,按照目前法律,企业的不法所得高于处罚金额,惩罚的力度不够导致类似事件屡有发生”。
在网民留言中,舆论一边倒地要求监管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重罚。
然而法律界人士表示,即便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也很难将福喜这样资本雄厚的跨国食品企业罚到“倾家荡产”。公示中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经营腐败变质、过期食品的企业,涉案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