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应警惕“发明家官员”的腐败路径
7月20日,中纪委官网公布: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知情人透露,武或涉嫌利用专利在天津交通领域牟取不正当利益。武长顺发明的专利多与智能交通等领域相关,而掌握其专利的公司多有公安背景,经营范围也与其管理领域多有重合。专家分析,这种操作模式,很容易在采购过程及对专利人的奖励环节存在利益交换。(8月11日《新京报》)
随着武长顺的落马,这位“发明家”式的官员形象被颠覆,一切似乎都是预料之中。因为在他之前,和他同属一个系统的某位公安局长已经头顶150多项发明“享誉”公安系统多年了。所以当武长顺落马之后揭开“发明家”形象背后的真实一面时,作为看客,笔者没有任何惊讶或者感叹的地方,倒是有一点让人有点唏嘘:为什么如此明显的“以发明搞不透明”的腐败这么长时间以来能一直大行其道,对于这种“马路边上的腐败”——天津街头的信号灯几乎全是武长顺作为专利人,为何这么久才“东窗事发”?
其实只要稍稍留意一下,我们就会发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检索结果显示,武长顺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专利申请日期自1999年6月至2013年3月,14年申请了35项发明专利,一年平均两项还多,而且除了一件胖男孩怀抱金鱼造型的摆饰品外,武长顺其余34项发明,都与警务工作相关。主要有交通信号灯、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仪、隔离护栏、标识牌、公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警务查询终端、警用电击器等,涉及智能交通、交通设施、城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警用设备等多个领域。
从他所发明的物件和范围来看,可谓是洋洋大观,涉及到了警用器材的方方面面,甚至我们认为,即使一个专门研发制造警用器材的公司,如果能有这么丰富的研发能力和团队,也是非常让人看好的。更何况这是由一个日理万机的交通局长、公安局长利用工作闲暇“发明”的,我们不禁要击掌赞叹,这公安局长实在是爱迪生再世,像我等凡夫俗子,即使天天什么工作也不干,能几年发明出一件能申请上专利的产品也不错了。
在新京报记者初步报道之后,我们了解到,武长顺发明的35项发明专利,有12项专利所有权属于三家公司,其中两家与公安系统有联系。其中的具体的利益勾连,还得等相关部门详细调查才能予以公布。但是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所有权属于单位或公司的,专利推广应用后,发明人一般可获得2%到3%、最多不超过5%的报酬。而且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双方可另行约定报酬。
这也就是说,发明人如果是本系统内部的一把手,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职权为自己的发明谋利益,这就涉嫌以权谋私,而且谋的这个“私”还不是个一般的小“私”——根据《2010年天津市道路交通的管理规划》,关于天津市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建设资金结算总计为22.9亿元,如此天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专利人,能从其中分多少羹,恐怕不会是个小数字。
利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搞发明,甚至就是挂一个“领衔”的名头,自己根本不参与,具体的事情都交给技术部门,这种现象恐怕不仅仅是武长顺一个人会这样做,也不是公安部门一个部门存在这种现象。如何遏制“发明家官员”贪腐的冲动和路径,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小发明”的申报和获利限制,防止一些人成为大“发明家”,进而名正言顺的进行大贪污,这是武长顺案给我们的启示。(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