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廉成绩有啥用?
半年内补考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据了解,从2008年初,我省启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试点,到2009年在全省市县(区)管理的领导干部中推行,再到2010年9月考试对象扩大到拟任副厅级及其以下领导干部,目前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已在全省范围内推行。
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据介绍,曾有一位领导干部准备被提拔为陕西省某局副局长,但任前考廉没通过,尽管补考过了,仍没有被委任在实职岗位。
据介绍,在实行任前考廉之前,我省纪检部门曾采取过印发廉政教育教材、举办培训班等,但效果差强人意。而任前考廉要求拟提拔领导干部必须亲自参加考试,考试成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力度一下子加大了。
应考干部怎么看?
“能对干部起到一定警示作用”
去年参加过考试的省政府办公厅一副处级干部对华商报记者说,虽然任前考廉实施了很多年,但每次大家都比较重视,很多领导干部,考试前都是抓紧时间连夜复习,“通过考试前的学习,可以对廉政规定有更清晰的认识,对哪些‘红线’不准碰,就更清楚了。”
商洛一位副县级干部曾在2012年参加过考廉。他说,尽管大多数人都能通过,但他认为,“在任职前通过考试巩固党纪政规知识,能对干部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陕西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崔利民认为,任前考廉作为廉政教育的一种尝试,需要以客观的、理性的态度来看待。他认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思想教育占据着基础性地位,考廉“成绩过关”,并不意味着“思想过关”,更不意味着“一生过关”,“就好比一个司机,交通规则考试合格并不能代表他以后驾车就不违法、就不出交通事故,但我们也不会因此而否定交通规则考试的必要。”
专家怎么说?
预防腐败还需一系列制度约束
对于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头条介绍陕西廉政教育经验,省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兴全博士表示,当前全国反腐查案力度很大,但有一种声音,不仅要反腐治标,也要建立不能腐的治本制度措施。如果不治本,反腐成果就很难巩固。“干部新上任前,进行廉政教育考试,其实也是治本的措施之一。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在头条发布,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
制度反腐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提醒,任前廉政考试是廉政教育的一种有益尝试,但一些贪官之所以敢肆意妄为,并不是不知党纪法规、道德底线,也并非不懂依法行政,往往是权力带来的诱惑超出其内心的法律、道德、价值底线后,走出纪律“红线”。所以,要真正做到预防腐败,除任前考廉,还要靠任前财产公示等一系列制度去约束。
华商报记者陈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