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还把这些法律法规给刘德成学习,并特意让他看了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的案例材料。
李嘉廷在位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其子接受对方巨额钱物,与刘铁男案有相似之处。
由此可见,刘铁男绝非不懂法纪,而是目无法纪、明知故犯,并且想方设法钻空子以逃避责任。
2007年初,就在刘德成通过虚假贸易获利825万元后不久,邱某与刘铁男见面时提到刘德成这阵赚了一些钱,正要说具体情况时,刘铁男一摆手:“生意上的这些事不要和我说。”
“我就是要让刘铁男知道,我给他们父子送了多少钱和好处,要是他不知道,我不就白送了吗?”邱某说。
后来,邱某多次要告诉刘铁男与刘德成生意上的细节,但都被刘铁男制止。当然,被刘铁男制止过的对象绝非邱某一个人。
一面请私企老板带着自己儿子“学做生意”;另一面又对有求于自己的企业刻意保持距离,甚至故意拖延请托事项的办理,还大谈什么要遵纪守法。刘铁男的“两面性”在这里暴露无遗。
然而,诸如此类“儿子前台挣钱,老子后台办事”的模式,看似腐败官员没有直接与企业家接触,能够掩人耳目、暗度陈仓,但实质上并不能改变腐败行为的本质,更多程度上,则是暗含着腐败官员宽慰自己的一种掩耳盗铃的心态。
刘铁男坦言,自己其实是采取了“鸵鸟政策”,“我让他们带刘德成挣钱,注重的是结果,不是过程”,认为只要“对他们的具体情况尽可能少知道,只要不出事”,就不会影响到自己。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