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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开启,公共政策须开门立法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1-14 04:1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最近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春节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表,特意要求,免费道口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合理设置和规范专用免费通道、临时交通标志牌,引导缴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有序通行。

  主管部门的这个要求,显然是吸取了去年十一大堵的教训。现在回过头来看,去年各地十一大堵的原因主要有四个,一是如上所说,首次实行免费通行,相关部门、自驾车司机都没有经验;二是去年大家都挤在9月30日这一天通行;三是去年国庆,高速上货车非常多,行驶速度慢,车祸不断;四是去年国庆虽然通行免费,但收费口拦车发卡,高速出入口处拥堵不堪。特别是最后两个因素,直接导致十一大堵。

  有鉴于此,人们也担心今年春节是否会重演去年十一大堵的情况。应该说,这种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春节假期的特点与国庆不同,但即使如此,不能掉以轻心,毕竟春节期间全国的天气状况要比国庆恶劣,堵不堵到最后还要看天气。然而话又讲过来,即便春节因某些突发情况而导致堵车,也不能简单地情绪化地怪罪于高速免费政策,必须找准遇堵的真实原因。去年十一遇堵后,当人们查找原因发现是发卡拦杆所致,后几日抬杆放行,受堵状况立即大为好转。

  总之,尽管高速免费政策在首次实施后出现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该政策应该说是一个既利国又利民的公共政策,利国指的是能满足人们开车出行的愿望,刺激旅游消费,并拉动内需;利民指的是减轻了人们路上的通行时间和高速费用。简言之,在现有收费还贷公路模式一时不能取消的情况下,高速免费能部分实现还路于民,故而值得赞赏。

  这也就告诉我们,一项好的公共政策,在实施初期由于经验不足,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可不能因噎废食,回到政策实施前的状态,正确做法是针对具体问题,开出具体补救措施。只有这样,政策才会越来越完善。

  由此想起目前社会热议的“闯黄灯扣六分”这个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交规,在实施了一个星期后,在社会的质疑声中,交管部门不得不宣布暂不处罚,改教育为主。该交规之所以遭遇民意巨大反弹,关键就在于政策制定时,并未很好征询行政相对人即广大车主的意见。政策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不能因为立法宗旨高尚,对立法需要规制的对象,其意见或建议就无须听取或吸纳。此种立法或公共政策制定模式已经落后了,不符合信息时代民智民权开启的现实。一项政策或法律的制定,只要涉及有关群体的利益,就必须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合理的要采纳,否则,就违背了立法的程序正义,人们有权拒绝服从。

  开门立法或制定公共政策的好处是,它让全社会尤其是利益相关群体明了该法律或政策的潜在收益和潜在损害,从而选择赞同还是反对。对政策或法律制定者来说,他就必须从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不仅考虑政策带来的好处,也要考虑政策实施后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作用,及对与它有关联行业和人群的影响,力争使其利益损害最少化。

  因此,在民权意识提高的今天,社会和公众对政策透明程度和参与程度的要求已越来越高,传统的法律和政策制定与实施模式必须改革,让不同利益群体在政策制定时充分讨论和博弈,从而使出台的公共政策或法律最大程度体现公众意志。

  (邓聿文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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