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民检察院院长胡太平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华商网讯(两会报道组) 1月19日下午3时,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民检察院院长胡太平在会议上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胡太平在报告中说,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267人,起诉23194人,同比分别上升6.4%和12.9%。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围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活动;对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6952人,起诉17803人。
2.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或不起诉。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461人,对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不起诉630人。
3.加大涉检信访案件清理和化解力度。集中开展“清理涉检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活动,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全省涉检赴省进京访案件同比下降6.3%。111个基层检察院中,90个院辖区内无涉检赴省访,占到81.1%;100个院辖区内无涉检进京访,占到90.1%,连续四年实现涉检赴省进京访预期控制目标。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提出预防违法犯罪、加强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试行工作,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共同建立调解联动机制,对民事申诉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依托社会“大调解”体系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等活动,参加维护师生权益、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积极参加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工作,促进虚拟社会管理,保护自主创新。进一步加强了与其他综治维稳部门、司法机关及铁路部门、军事检察机关的协作机制建设,合力创建平安陕西、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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