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溯阳
“个税起征点”陕西专家谈
姚轩歌在接受本报专访发表“2000元个税免征额已经算高”的观点之后,受到了网民和读者的多方质疑,同时,也有不少从事税务业务和税改研究的学者就此问题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怎样才能制定出一个符合人民日常生活压力感受的个税免征额?不同地区之间生活成本相差过大却要遵照同一种个税标准是否有违公平的原则?是纳税意识薄弱才导致了公民只关注“免征额”这个表层问题吗?
带着这些依旧关乎每个人实际利益的问题,本报记者于5月19日采访了《税收与社会》杂志原主编、《陕西国税》主办人曹钦白,多年的税务工作实践让“个税”以及“个税改革”问题在他的眼中与当下社会实际有了更紧密的连接。
免征额的调整应和物价挂钩,目前结构不透明
交了税就有权利享受公共产品
记者:我看到您的博客用了这样一句签名“税收是一块古老的化石,含有诸多关于国家产生、生存、维系的密码。”能不能给我们详细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
曹钦白(以下简称“曹”):没有税收,国家就不能存在,但是,没有国家,仍然会有税收。
在国家出现之前,只要有人类共居的群体,就会有公共资金和公共产品。比如说安徽徽州那里建的古代书院,它就属于宗族里面有钱人来交钱进行办,而没有钱的人来出劳力从而建成的。其实税收的形式有各种各样的,不仅仅是货币,大家为了公共事物而贡献的各种力量都可以算作税收的一种形式。
而税收则是国家公共权力的一个源泉,它原本是个人的钱,它关乎一个人的基本生存、自由和尊严,但是大家愿意把个人的钱拿出来,才产生了一个公共权力。
那么,我缴了税了,我就有权力要求国家来提供安全的保护和公共产品,我能够理直气壮地来享受这些东西,税收区分出了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
个税主要是调节贫富差距
记者:具体到个人所得税,它在这串密码中所扮演的角色又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的存在,应该起到怎样的作用?
曹:税收主要有三个作用,一个是财政收入、一个是调控经济,再有一个就是调节居民收入,个税的主要目的就是调节居民的收入,调节贫富差距。1980年个税开征的背景是有大量的外商投资企业,当时我们设置的免征额是800元,而当时我的个人工资只有30多块钱,它的主要征收对象是高收入的外国人。
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个税才开始针对老百姓收税,发挥它主要的调节的作用,最初个税占整个财政收入只有百分之零点几。
当时1994年设计的这个个人所得税税制是在特殊时代特殊环境下设计出来的,是为了引进投资,其设计目的是效率第一。
记者:那等于说当时设计的这个个税制度现在已经不适宜了?
曹:对,它里面有好多缺陷,当初的设计现在已经不适应了,现在应该是讲公平第一,效率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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