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整合
18家企业整合为8家股份公司
本报讯记者获悉,我市将对全市现有18家民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整合为8家大型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彻底改变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的挂靠运营模式。今年8月底,初步完成清运公司组建工作。
车辆经营绝大部分为挂靠形式
当前,我市城市建设已进入到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时期,建筑垃圾产生量迅猛增加。据统计,我市目前建筑垃圾日产生量达8万吨。相应全市筑垃圾清运行业也迅速发展壮大,从业人员和清运车辆数量都迅猛增加。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市在交警支队备案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共有4477辆,驾驶员6740人。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22家,其中18家为民营企业,合计拥有4160辆清运车,占全部车辆总数的九成以上。
改变“两张皮”的运营模式
目前我市建筑垃圾清运行业运营,除4家地铁专用和市政专用公司为国有公司经营模式,贤齐公司为股份制经营模式外,其余17家民营企业,全部是采取车辆归车主个人所有,车辆挂靠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运营和司机聘用均由车主自主选择和承运,企业只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运营模式。
现行的这种挂靠企业运营模式的弊端,在于渣土车经营权与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管理权分离,使得企业与车主、企业与司机、车主与司机之间出现管理失控。这种“两张皮”模式一定程度上造成车主不听企业,司机也不听车主,车主和司机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处于谁给钱多就给谁干的境地,司机往往为了多拉快跑,而不惜冒尖、闯红灯、随意倾倒,甚至导致肇事致人死亡的事故频繁发生。
实现清运企业规范化运营
根据我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重组整合的初步意见,将在政府主导下,运用市场化办法,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的公司化、规模化、规范化运营。把现有18家民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整合为8家左右大型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彻底改变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的挂靠式运营模式。
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必须实行公司制,实现经营管理一体化,杜绝挂靠经营;企业拥有的车辆规模必须达到400辆以上。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政策,严格要求工地与已经整合、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签订清运协议,工地不得私自清运,从而迫使挂靠车主只有主动整合,才能在市场上找到生存之路。
具体整合方式为:我市对全市18家民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按照其所属行政区重组整合,在雁塔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灞桥区、长安区各成立一家,未央区因涉及1168辆车,可成立2家,合计共整合成8家新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重组整合时,采取平等协商、自愿组合的方式,然后对其所挂靠车辆进行评估、作价、入股,实现公司制改造。
2012年2月底前,为前期准备阶段,今年3月1日至8月底,为组织实施阶段,初步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的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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