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德云今年将第七次向全国人大递交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书面建议或议案 本报资料照片记者张杰摄

孙立平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制度之困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有关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开的提议开始,至今已有20多年,却依然没有进展。官员财产公开到底遇到了哪些阻力?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说,他将第七次向全国人大递交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书面建议或议案。
进入2月,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频繁接到国内媒体的电话。所有的电话都共同关注一个话题,询问他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是否还继续会就官员财产申报事宜提交议案。
对于许多问询电话,这个留着一副“大胡子”的中年男子起初都会回答说“还没有考虑好”。
“今年还会提交的,但还没有想好具体怎么表述!”2月20日中午,韩德云在电话里对华商报记者说。
从2006年起,作为律师的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连续六年给全国人大递交议案,要求给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立法。每年“两会”后,他会收到有关单位的答复,或书面或电话。韩德云表示会继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快“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办法的出台和立法。
今年全国“两会”,他将第七次继续向全国人大递交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书面建议或议案。
该制度出台的脚步
正在临近
华商报:你本人就“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连续六年提交议案建议,但一直不能落实,你如何看待该制度的出台前景?
韩德云:我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出台还是很乐观的。2006年我第一次提交该议案,当时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给的书面答复是“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研究”。2007年的答复为“存在困难”。但到了2008年,监察部的负责人亲自打电话给我,表示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到了2011年,答复则是“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对制度设计进行研究论证”。这就意味着又进了一大步。
尤其是2010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报告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报告个人经济和财产,包括收入、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的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当时我就坐在主席台下,我告诉自己,该制度出台的脚步正在日益临近。
华商报:你的本职工作是律师,你是从何时开始关注官员财产公开这一话题的?
韩德云:对官员财产申报公开话题的关注始于对《公务员法》的关注。我是一个律师,关注了解各种法律是我的职业所在。2005年,《公务员法》通过,但我很快发现《公务员法》有一个漏洞,没有提及公务员有财产申报和公开的义务,只字未提。
目前最主要的是纳入立法计划
华商报:《公务员法》必须提到这方面的内容吗?
韩德云:《公务员法》是一项从国外引进的制度,国外的《公务员法》中都有这一条。如果没有这一条,我们的《公务员法》就存在缺憾。
华商报:我国的《公务员法》里为何要省去这样一个重要的环节?
韩德云:《公务员法》从起草到颁布历经十多年,复杂性可想而知,2005年它能出台本身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据我的分析判断,当年如果把财产申报也非要列入其中的话,估计阻力会更大,甚至可能影响到该法的出台。所以立法机关的考虑可能是先让公务员法原则性通过,其他条款以后再补充。但遗憾的是作为补充法案的财产申报制度立法却没了下文。
华商报:你说的“阻力”主要是来自哪儿?
韩德云:主要是体制内。
华商报:每年“两会”官员财产申报公示都如此受关注,你认为当前最紧要的一步是什么?
韩德云:首先是立法机关要将该项内容纳入立法计划。全国人大每年都有立法计划,如果一个项目没有被纳入计划,原则上讲本年度里这个项目是不会启动的。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先把这个事情推入立法轨道,至于制度和细节上如何设计,颁布后如何推行都可以是后话。
华商报:也就是说,必须先让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官员财产申报公示”纳入立法计划,然后这项制度才有可能进入议事日程?
韩德云:这就好比两口子生孩子,你得先有个计划和准备。如果连准备都没有做,别人怎么知道你想干这件事呢?
全面铺开困难很大建议从高危岗位启动
华商报:你在以前的采访表述中曾认为,为了更好地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减小初期的阻力,可以给官员一个豁免期?
韩德云:当时的想法是,如果全面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应给予官员一个豁免期,比如三年。在这三年中允许官员申报的数字稍有误差并改正。在这段时间里,官员主动上缴非法所得的,尽量减轻罪责。三年后出现问题的,将依法严惩。
华商报:但有许多观点反驳认为你的这个设计不符合“国情”。
韩德云:我如今已经不提这个(豁免期)说法了(叹了口气),因为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全面铺开官员财产申报困难很大,所以我建议从相对容易的角度入手。比如从高危岗位、新任官员启动。
华商报:你如何看待新疆阿勒泰、江西黎川等地试点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
韩德云: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如果没有中央授权,只是地方自己突破,时间久了很有可能会流于形式甚至失败。只有中央统一立法、授权地方实施,按年增加范围、分步落实到位,这样才既能保障合法性、维护统一性,又有利于各地兼顾各种情形。
华商报:你连续六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公开,外界都很关注你有没有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压力?
韩德云:这个还真没有,不但没有压力,而且我感觉还受到社会各界的热切拥护和支持。
华商报:你生活、工作中接触认识的官员们支持这个建议吗?
韩德云:至少他们在我面前都是支持的,还没有遇见直接的反对者。
官员财产公开推动大事记
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王汉斌明确建议建立国家工作人员申报财产制度。
1988年,全国人大起草了《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但仅仅作为一种党内监督的形式,未真正付诸实施。
199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申报收入,并未要求申报所有财产,而且只是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不对社会公开。
2000年开始,中央先后出台颁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多个文件,申报范围不仅是“收入”还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股票等。
2008年“两会”前夕的1月底,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等50人给中央上书,建议中央尽快制定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公布的反腐败“阳光法案”。
对话专家
该制度久拖不决配套制度是借口
一个制度经过了20多年的酝酿,至今仍看不到实质性进展。对此著名反腐研究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这个过程之所以艰难、漫长,是“因为阻力太大了”。
北京学者蒋树立对华商报记者分析说,当前反对尽快立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开办法》)的观点主要有两方面:第一,认为金融实名制等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可能成为空中楼阁,所以应该先建立配套制度;第二,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可能侵犯官员的隐私权。
但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认为,所谓的配套制度只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久拖不决的一种借口。
孙立平教授认为,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立的初期,财产申报的主要作用是“录以备考”。也就是说,在初期,出现瞒报、走过场等情况都没有关系,只需严格要求申报人对自己的申报负责,并辅之以公开和舆论监督两种手段,鼓励公众举报、揭发即可。这样一来,一些瞒报、走过场的问题很快就会解决。而配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则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
孙立平表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不取决于技术性过程,而是取决于社会力量的博弈,取决于社会对既得利益的阻止能力。反腐败必须诉诸社会,如果没有来自社会力量对权力的监督,反腐目标很难实现。
孙立平教授在他最新的一篇文章中谈道,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其实并不是一件多么复杂多么困难的事情。他举例说,俄罗斯说搞就搞了,阿富汗这样落后的国家也说搞就搞了,更不用说许多国家是在技术条件更差的(没有计算机和互联网)时代就已经建立这项制度。
“事情已经到了需要做一个抉择的时候了!”孙立平呼吁说。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李勇钢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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