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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5名持刀“城管志愿者”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

来源: 云南网  2012-10-19 13:4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探讨

市行政执法局首次听说有“志愿者”

知情人士称此说法是相关部门托词,网友担忧会令正面志愿者形象蒙尘

5名城管志愿者驾驶执法车,拒交停车费还持刀动粗之事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不少网友认为办事处的回应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志愿者”也能叫开除?“志愿者”能单独开执法车?

昨日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也回应称,第一次听说城管有“志愿者”一说。一名熟知城管部门有关管理的知情人士则表示,这只是有关部门的一个托词,同时也暴露出城市发展与城市管理存在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而更多的民众则担忧,出现问题后就加以“志愿者”“临时工”的说法,来推脱有关部门的责任,会让有关部门形成不敢正视问题的惰性,同时还会让本身公益、正面的“志愿者”称号,蒙上难以洗脱的暗纱。

市行政执法局称未聘过志愿者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治部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在08年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建立的,其中公务员所占比列非常小,大多数都属于临时的合同工,这些人员大多在各区级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各个办事处工作,他们无权执法,只能协助执法人员进行工作。

王先生称,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下属各区级综合执法队的人员调动并不负责,只负责下达任务,督促检查与考核,所以他对龙泉街道办事处解释的“志愿者”这一说法,也是第一次听到。王先生解释称,由于办事处经费是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划拨,他们对人员的任用也无权干涉,但在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未聘用过任何“志愿者”。

“志愿者”暴露城市管理漏洞

龙泉街道办事处开除“志愿者”的说法,让不少网友感到困惑。有网友称,真是志愿者就不应该叫做开除,而应该是清退。部分网友也表示担忧,以往正面的“志愿者”称号,会因此而被有关部门的托词蒙上阴影。

昨日一位熟知城管部门管理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称,在城管部门内部,这些所谓的“临时工”“志愿者”执法,都是一个伪命题,也是一种很荒诞的现象。龙泉街道办事处城管“志愿者”事件,同时也暴露出了城市发展管理中的一些漏洞以及不完善之处。正常的情况应该是,在外出执法时,有关部门应当配备至少一名或以上正式在职有编制的员工,“志愿者”或所谓的“临时工”最多只能起到协助管理的作用,不能完全单独执法。

长期使用托词会形成恶性循环

对于社会上频出“志愿者”“临时工”的托词,熟知城市管理的知情者称,需要用制度和法规来规范,才能最终杜绝。如果有关部门的这类用词长期存在或使用,很容易使其自身陷入到推卸责任的境地,并让自己形成了逃避解决问题的惰性,最终形成恶性循环,今朝出现“临时工”“志愿者”,以后则不知还会出现哪些说词。同时他还认为,这几位所谓的志愿者虽然没有执法权,但终究是在有关部门的指令下,才身着执法部门的制服,开着执法部门的车,这也就意味着当时他们代表了公权力部门的形象。

5名所谓的“志愿者”在公共场合做出诸多不合理行为,应当受到处罚。知情人称,不管肇事者最终是否属于城管部门内的正式员工,该办事处以及城管部门都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究因

“执法人员供不应求 编制名额受限”

为何会出现“城管志愿者”?知情人士称,出现这类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就包括由于城市的发展扩张,要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也会剧增,所需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也随之增加,但现状是有编制的管理人员名额受到限制,最终导致岗位供求满足不了城市发展管理人员需求,从而也就会出现城管部门在外招募临时工或所谓的“志愿者”,来分管城市的管理工作。如果按正常渠道招聘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则需先期通过正规的考试、面试等程序考核才能上岗,但这些在社会上招募的人员,素质往往参差不齐,所以在开展工作时,也会暴露出诸多难以预料的问题。(肖辉龙 冯蔚 王浩然)

编辑: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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