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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男子坐冤狱12年 获释后家中仍被装了9个监控

来源: 南都周刊  2013-05-21 11:2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恐怖事件”

  吴昌龙“失踪”最初,吴华英和家人们并不知情,焦急万分。

  吴华英刚从不幸的婚姻走出来,与前夫杜捷生刚办完离婚手续,从福州搬回福清弟弟家住。在那段失落的日子,因为有了弟弟的照顾和呵护,她“过得很开心”。

  手机打不通,吴昌龙女友家人说没去他们家,拨打他同学和同事朋友的电话,均了无音信,这让吴华英的心“跌入无底深渊之中,一直往下坠……”

  作为吴昌龙的领导,当时陈科云并不知自己也身处险境,他召集公司员工,协助吴昌龙的家属四处寻找,甚至去了公安局、派出所报案。但均一无所获。

  “这个过程是很煎熬的,但凡是哪里听说有什么尸体,我都要跑过去看,但又十分害怕是弟弟。”吴华英说,“我的心被黑夜吞噬了、空空荡荡的。”

  正当家人完全绝望时,警方通过其他人辗转通告:人活着,在公安手里。

  吴华英急匆匆赶到福清市公安局。福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主任陈振文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是协助调查一些事,并让家人放心,吴昌龙住在宾馆里,待遇很高,每餐都有鱼肉。

  直到当年9月的一个早晨,吴华英才知道弟弟吴昌龙被关在福清市戒毒所。在戒毒所大门外的一个空地,她看到了吴昌龙开的那辆马自达轿车,她给弟弟挑的那副墨镜还在里面。蹊跷的是,车牌被换了号码,车轮上沾的泥巴还未干。

  2001年9月11日,美国“9·11事件”成为全世界话题,“福清纪委爆炸案”也顺道升级成为“恐怖事件”。《福清市公安局融公通[2004]342号关于依法审查“6·24”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报告》中第二页第四行写道:一是“6·24”案件案情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系恐怖事件……

  案件升级之后,9月13日,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谢清夫妇被福清市警方抓捕;

  9月18日,吴昌龙被迫做出了第一份有罪的供述。吴昌龙实在不忍心去胡乱供认和牵连生活中的同事和朋友,只 “供认”曾经给姐姐吴华英婚姻带去痛苦的男人—杜捷生。杜捷生随后也被警察带走。

  至此,福清警方先后逮捕了吴昌龙、陈科云,怀疑他们二人因为“私仇犯案”,至于杜捷生、中福公司职员谈敏华以及谢清因“协助二人而被捕”。 遂后,警方向海内外宣布“6·24福清爆炸案”侦破。

  “一个普通的爆炸案要升级成恐怖事件,这简直不像话!”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洪楠说。

  1962年,林洪楠从北大法律系毕业,在公安部门工作了三十年,从福州市司法局退休后从事律师工作,接了许多福建省内难啃的案件。因为他是福清纪委爆炸案最早参与辩护的律师,福州市相关领导对他“非常不满意”。

  陈科云等人的家属曾向媒体介绍,在案件侦查期间,陈的弟媳黄秀芬多次接到匿名电话,称知道真正的凶犯,并提供了诸如一小块炸药样本等物证,黄秀芬跟律师林洪楠将通话录音向福建省公安厅报告,但得到的答复是“案子已告破”为由,拒绝立案。

  之后不久,黄秀芬去了阿根廷,但不到一个月就被不明身份者枪杀在异国的街头。

  真正的犯罪者逍遥法外,此案成为谜团,众多“背黑锅”的涉案人员身心留下了永久的伤疤。

  “典范”案件

  2001年12月5日,福清市公安局向上呈送了一份为专案组主审、福清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吴承奋的二等功请功报告。该报告说,吴承奋等人“冒着酷暑,克服疲劳”,“做了大量的细致的思想工作”,嫌疑人们这才“全面把犯罪事实讲了出来”,“是我局成功查破重特大恶性案件的又一典范”。

  但此请功报告被退了回来。2002年初,福州市检察院两次退卷,列出了案子里的五大疑点,要求福清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不过,这并不影响案件的进程。2002年7月25日,福州市检察院还是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和谢清五人同案,涉嫌的罪名有三类,陈和吴是爆炸罪、杜和谈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谢清是伪证罪。

  经过三年多的“调查取证”和数次反覆之后,福州中院终于判定: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均已构成爆炸罪。

  当宣判时,被告陈科云和吴昌龙都大喊冤枉,并提出让法医鉴定伤痕,结果陈科云被法官关闭了话筒,而吴昌龙则被法警架出了法庭。

  见到弟弟被冤屈,吴华英几乎疯狂。她一边告诫自己不要慌乱,同时四处寻找律师,先后找了陈晖和马义良两位律师。律师会见时,当吴昌龙展示自己的伤痕时,立马被在场的吴承奋制止,并强行关闭律师的录音笔。

  作为陈科云、谢清的辩护人,林洪楠律师认为,此案至今存在着明显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能成立的司法要件,可以说完全是一个违反法律程序、践踏中国法制尊严的冤案。他指出:这突出表现在司法当局指控陈科云、吴昌龙实施爆炸的基本事实链完全“断裂”或称“根本不存在”。

  他跟另一位律师杨智敏在会见陈科云时,用相机拍下了刑讯伤痕,以此证据递交给了检察院、法院等相关机构,要求伤情鉴定,没有任何回应。

  2003年,负责6·24专案组的时任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因为涉黑入狱。但这并没有影响福州政法系统对此案的“定性”。

  2006年6月1日,福州中院一审重审开庭,没有任何新证据,公诉书的措辞连一个字也没有变。

  当年10月10日,福州市中院再次下判,5 名被告的罪名不变,量刑略有变化,杜捷生减为7年,谈敏华6年,谢清2年。但陈科云和吴昌龙还是死缓。被告依旧上诉。

  为此案真相付出努力的人均命运多舛,受到牵连,家属多以“妨碍交通秩序”或者“妨碍公务”被拘;林洪楠律师“泄露机密”为由,被公安机关传唤;福建省爆破协会因为提供一份认为现场炸药应达到600克的技术鉴定意见,该协会秘书长陈榕明被涉嫌伪证罪刑事拘留;两名审判此案的法官差点被公安机关逮捕。

  跟所有嫌犯家属一样,吴华英盼着二审开庭,但一直等到了2012年底,福建省高院都没有任何动静。

  直到“死磕派”律师的出现,案件才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

  2013年1月16日,湖南杨金柱介入此案。1月24日,他在网上正式向福建高院发出“挑战书”—《就吴昌龙一案给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的第一封公开信》;之后,伍雷、李金星、张培鸿等知名律师加入组成了维权律师团。迫于压力,福建高院接受杨金柱、李金星律师的委托手续,同意二人为吴昌龙辩护。

  2013年除夕前一天,陈科云和吴昌龙突然得到变更强制措施的转机,以“监视居住”的方式,走出看守所。

  被羁押在永泰县看守所的吴昌龙第二个接到通知,通知是看守所长亲自送过来,他很高兴地告诉吴昌龙:“东西收收可以回家了。”

  吴昌龙完全不相信。几天前他刚见过新的律师,十二年都过去了,他已经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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