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金融机构调研发现,民间融资主要表现为一般民间借贷和隐名入股两种方式。
一般民间借贷是企业或个人通过自身社会关系,发动亲朋好友,以月息2分左右的利率吸收资金,好友则以更低的利率向下线扩散吸储。而前者将吸收回来的资金,再以月息3分或3.5分的利率对外放贷。
隐名入股模式,一般以企业家牵头,众多投资者投资入股。注册登记的股东背后,又对应着挂有众多的隐名股东。隐名股东背后又有“吊股股者”。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呈现出金字塔式分布。
“两种模式都存在法律风险。一般民间借贷往往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嫌疑,而隐名入股模式对应的可能就是集资诈骗。”陕西律协副会长、榆林富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武广韬分析。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仅以神木为例,已经暴露出的典型大案中的刘旭明、张孝昌等人,都参与了地下借贷,涉嫌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罪。
“实际上阿拉善左旗的煤矿很值钱,如果帮忙让刘旭明不要被关起来,手续一旦规范了,所有人肯定能解套。”6月中旬,法治周末记者在陕北采访时,一名老板李涛(化名)竟然期望让刘旭明重获自由。
刘旭明,于今年3月13日被神木警方刑拘,4月18日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批准逮捕。
根据神木公安的最新通报,刘旭明涉嫌诈骗案,目前报案金额高达7.87亿元,登记的涉案金额达11亿元。当地多名知名政商牵涉其中,神木县人大主任高崇飞的儿子就有6000万元的涉案金额。李涛也给刘旭明投了5000万元的“吊股股钱”。
“小股东被大股东绑架,被迫成诈骗人的帮凶,有意帮助犯罪嫌疑人不被绳之以法,目的还是报有幻想让其将下一个受骗人拉下水,骗来资金后帮自己解套。这是陕北乃至全国的地下民间借贷中常见的事。”李帮生分析说,“在现金为王的观念驱使下,许多被害人不顾伦理道德乃至法律规范,角色错位,助长了庞氏骗局的延续。”
庞大、无序的地下民间借贷中,随时随地都上演着丛林法则中弱肉强食的游戏规则。
以“黄金大王”著称的神木人张孝昌,以抵押及质押担保从工商银行神木支行借来8亿元巨资后,又将神木的牛文儿等“五大户”拉进炒银大军,以赔了保底、赚了利润共享的承诺,再度先后融资13亿元。
因有银行与大户的示范引导,众多民间游资同样以金字塔式的借贷关系聚拢,源源不断流向张孝昌的金银帝国生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