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一线城市“北上广深”以及武汉、南昌、厦门等二线城市出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新政之后,南京市的楼市调控“升级版”也于昨天下午悄然上线。公布在南京市政府网站上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称,将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对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有关部门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停发预售证。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面,南京市也首次提出今后不再单独建设具有产权性质的经济适用房。
随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也发出通知,明确将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原来的最低六成提高到最低七成,并从今天起正式执行。
“宁八条”要点
一、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
二、加大土地供后监管力度,探索新的土地供应方式
三、进一步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四、严格执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制度,引导企业合理定价
五、加强市场行为监管,规范市场销售秩序
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优化供应结构体系
七、加大保障性限价住房供应,逐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等住房困难问题
八、建立各部门分工协调机制,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其他二线城市调控要点
11月18日 武汉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的,由必须在本市纳税或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一年调整为二年,并仅限购1套住房。
抓紧研究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11月23日 南昌
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年限,由连续1年调整为2年。严禁未成年人购买住房。
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11月25日 厦门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11月25日 沈阳
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由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
二套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5%。
11月25日 长沙
对在本市主城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11月26日 杭州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新闻背景
南京被住建部列入房价上涨过快行列
昨天对外公布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共有八条,因此被业内人士称为“宁八条”,与此同时,南京市住建委也发布了一份新闻通稿,当中对“宁八条”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如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的具体成数等等。
在提及“宁八条”的出台背景时,新闻通稿中解释称,“因房地产市场受宏观经济、金融信贷、土地、房价预期等因素影响较大,市场自身有着内在的运行规律,今年以来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幅度较快”。针对此前疯传的“住建部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名单”,这份通稿中首次承认“住建部将南京市列入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一、二线城市”,并表示为进一步加强楼市调控,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探索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因此诞生了“宁八条”。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南京市首次对该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表态,上周三,江苏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如亚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南京房价上涨已经超过了规定的限额,将督促南京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房价。“换个角度看,‘宁八条’也是对副厅长讲话的一次回应”,该人士说。
扬子晚报记者 马祚波
最大看点 二套房首付六成变七成,今起执行
新房是按鉴证时间确定,二手房按登记受理时间确定
在昨天公布的“宁八条”中,二套房首付比例的提高成为最大看点。而随后央行南京分行发布的文件中,除明确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外,还规定了执行时间从今天开始,对于已经签约但尚未登记受理的交易案件是否会受影响呢?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新变化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70%
“宁八条”提到将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在具体措施上,将从严执行二套房的信贷政策,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同时对首套房需求的买家予以支持,并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贷款人违规发放贷款。
虽然“宁八条”并未明确二套房首付款的具体比例,不过在南京市住建委的新闻通稿中明确了具体细则。当中规定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对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30%的规定。
而随后,央行南京分行网站也发布通知,同样是70%的二套房比例。市场人士强调,二套房首付提至70%似乎在已经出台楼市调控“升级版”的城市中达成了默契,除了沈阳市将二套房首付提至65%之外,其他已确定比例的城市均为70%,由此可见金融机构为配合地方政府的楼市调控,基本形成了统一步调,不过与之前全国“一盘棋”相比,仍有较大的变化。“过去是央行一纸令下全国执行,如今是地方政府各自根据自身实际出台,这是一大进步。”
时间节点 买新房的须“已备案”,二手房须已送件
二套房首付比例的提高究竟从何时开始实施呢?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提供的信息中明确,这一新政将从2013年11月27日起执行,范围包括在南京市全部行政区域发生的住房交易,凡是涉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都要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而住房交易时点则按照“网签合同签署时间(鉴证时间)、权属登记受理时间和贷款审批通过时间”三个日期“孰前原则”来认定。
南京市住建委产权市场处相关人士解释说,这一原则基本与以往契税政策调整、限购政策实施等重大政策调整的时间节点相同,简单来说,新房是按鉴证时间确定,二手房则按照登记受理时间确定。换句话说,如果已经办理了新购商品房的鉴证,那么从今天起实施的二套房首付提高的新政将不会有任何影响,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如果已经送件,也不用担心。对于买新商品房的市民来说,最简单的判断方法是点击网上房地产的楼盘销售公示页,选择你买的房源,如果显示的是红色的“已备案”,那么就不必担心,如果是浅黄色的“已认购”和深黄色的“已签约”,属于二套房的都必须按新规七成首付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信贷政策的调整并没有给“缓冲期”,11月26日下午4时出台的政策,次日即全面实施,与以往短则两三天、长则一周左右的缓冲时间相比,明显利索了许多。南京市住建委产权市场处相关人士表示,他们昨天并没有加班加点受理登记,也没有出现开发商或个人抢在新政之前排队送件的壮观景象。
影响挺大 没送件的得按新规贷款
市民小宋在银城东苑小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本来约好了与房主昨天下午到房管局送件的,可她的身份证弄丢了,只好改天再办。没想到二套房首付提高了,这下可愁坏了她。“我这是二套房,给老人买的,首付六成要120万,紧巴巴得好不容易才凑齐,现在还要加一成,这可怎么办?!”小宋说,她仔细询问了中介公司,得知像她这样尚未送件的,肯定得按新的政策来,首付款得从120万提高到140万。小宋说她联系了房主,对方说要么凑齐首付,要么按合同赔付5万元的定金,因为首付款的提高不属于不可抗力。
而对于新买商品房的市民来说,影响面也不小。最近不少楼盘都卖得非常好,就在11月25日,认购量刚刚创下历史新高,当天认购896套住宅,此前最高纪录是2009年7月21日的885套。大量的新认购房源或只签订了认购协议付完定金,或刚签完正式合同付了首付,没能赶上鉴证的末班车,如果属于二套房,就得按新规来实行,这会不会产生付款方式的纠纷?
记者采访了近期推房的多家开发商。海峡城于本周一推出288套新房,当天销售了8成,板桥的宋都南郡国际上周末推出的近300套房源全部售罄,五矿九玺台昨天临时开盘,当天销售回款近3亿元,这些楼盘的业主中有不少属于二套房买家,开发商表示,与以往央行加息或是降息一样,贷款政策的调整不属于不可抗力,通常就是按照合同来执行,需要买房人自筹资金解决首付提高的问题,如果有买房人无法付清首付款,导致合同无效,只能由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不过,多家房企也表示,如果受影响的买房人数量不多的话,也可以协商解决,毕竟并非买房人的原因导致合同失效,开发商会帮助买房人尽力履行合同。
扬子晚报记者 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