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红状告《盗墓笔记》侵权 如期播出将受影响
出招太狠?针对公司不涉及艺人
为何以李少红的个人名义状告并发声明?新闻发言人高岩解释,并没考虑那么多。至于发布时间,高岩透露之前一直在和欢瑞世纪沟通,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在和律师沟通再三的情况下才拖到现在,“杨洋和我们签了15年的全约,虽然之前对方炒过解约一事,但并未成行,所以杨洋目前仍是荣信达的签约艺人”。
与《盗墓笔记》杀青时间重合,高岩笑称,“我们是把这个事上升到法律层面,让法律来解决。如果非要说时间问题,因为今天(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
声明中提到的“违规使用艺人”,高岩解释,杨洋虽然之前有单方面提出解约,但是法律上并没有解除合约关系,在公司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接拍了《盗墓笔记》。
杨洋是李少红一手发掘的艺人,因2007年出演《新红楼梦》中的大宝玉而成名。但成名之后,杨洋鲜有代表作问世,不少网友都认为是其经纪公司荣信达没有对其用心打造。对此,高岩否认道,“不同公司对艺人经营风格是不一样的。公司对杨洋一直呵护有加,也为他制订了发展计划和安排。有问题,需要大家共同找原因。法律诉讼针对公司,并不针对个人。”
当记者问到李少红与杨洋个人间的关系,高岩就回答得很暧昧了,“都是名人,不会有什么出乎意料的关系。”
李少红状告《盗墓笔记》侵权 如期播出将受影响
如属侵权,如期播出将受影响
记者致电此案李少红代理律师杨希光,杨律师透露,杨洋之前确实向荣信达提过解约,理由是荣信达有违约行为,但经过调查并未发现有所谓的违约行为,所以解约一事一直没有下文。他还表示,杨洋接拍《盗墓笔记》,荣信达完全不知情,“我们是看微博、微信才知道他演了这部戏”。
对于这次诉讼为何“一次告五家”,高岩说,“这个行业有太多的不规范,总要有人踏出依法治理的第一步,不论成功失败,都是给别人一些经验。”杨律师还表示,该案目前已经立案,如果法院判定五家公司存在侵权行为,那么《盗墓笔记》的如期播出将会受到影响。
编辑:王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