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9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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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庭审中最激烈的环节,无疑是《宫锁连城》中包括“偷龙转凤”在内的21个桥段是否涉嫌抄袭。

  原标题:琼瑶诉于正抄袭案开庭未宣判 聚焦四大争议

  四大争议

  争议1:琼瑶是否属于剧本的著作权人?

  琼瑶在书面陈述中提到,自己的《梅花烙》创作于1993年秋天,作品中男女主角是互换的两个孩子。她强调这个故事是自己“天马行空杜撰出来的”。

  她透露,剧本从开始到定稿大概需要大半年的时间,剧本完成后开始创作小说,但小说比剧本先出版,所以琼瑶认为剧本的著作权在自己手里,而且“剧本和小说不可分离”,她写道:“《梅花烙》可能不够于正使用,但能利用的部分,于正全都抄了。”

  针对琼瑶的控诉,于正律师首先指出,琼瑶无法证明著作权的归属,“梅花烙剧本是没有发表的,被告如何接触得到?”

  此外,五大被告都在答辩和质证环节就著作权一事向琼瑶方面展开“炮轰”,认为琼瑶并非《梅花烙》编剧,因电视剧的编剧署名为林久愉,而且《梅花烙》版权是今年林久愉才转让给琼瑶的;更为关键的是,92年《梅花烙》琼瑶并未做著作权登记。

  琼瑶律师对此反驳,并递交林久愉的声明,但继续遭被告方面质疑。

  湖南经视文化公司认为这份声明属于证人证言,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因林久愉与原告有利害关系,即便出庭作证,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采纳。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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