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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疲劳审讯算刑讯逼供,这是一则来自昨日《新京报》的报道,记者从最高法有关人士处获悉,最高法正在制定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解释文件。

疲劳审讯算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让司法正义无止境流失
疲劳审讯算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让司法正义无止境流失

  欲去寻找冤案的源头,以及匪夷所思司法情状的来路,或许依旧得回到那些经典性的论述中。好比关于刑讯逼供,近现代刑法学创始人贝卡利亚在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就这样说道,“刑讯逼供必然造成这样一种奇怪的后果:无辜者处于比罪犯更坏的境地,尽管二者都受到折磨,前者却是进退维谷,他或者承认犯罪,接受惩罚,或者在屈受刑讯后,被宣布无罪。所以无辜者只有倒霉,罪犯则能占便宜。”—如这段叙述所深刻阐述的,刑讯逼供正是部分冤案发生的源头,而在这样一种非法证据的获得过程中,嫌疑人遭遇的,往往比真实的罪犯更糟糕。

  倘若读懂了如此一段阐述,我们理当对疲劳审讯拟算变相刑讯逼供的消息感慨不已。这是一则来自昨日《新京报》的报道,记者从最高法有关人士处获悉,最高法正在制定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解释文件。疲劳审讯是此前各界关注的问题,此次,该解释文件有望将用这种方式取得的证据认定为非法证据,并建立一个三重保障机制,防止此类行为发生:第一个是从禁止角度对每次讯问时间设限,不能超过12个小时。第二个是从保障角度要求讯问时间每天不低于连续8小时休息时间。第三重保障是明确被讯问人在讯问过程中合理的休息、饮食等方面的权利。

  如果要对中国司法现状做一客观盘点,刑讯逼供理当是绕不过的灰色词汇。刑讯逼供之危害性,更是千百次地被包括法律界在内的人士所谴责。刑讯逼供既制造出不可信的证据链,亦让司法正义无止境地流失。正因如此,新刑诉法中明确提出严禁刑讯逼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的国家声音,愈加呈现出一种高频状态。而浏览最高法此次即将出台的非法证据排除的司法解释,它更是一次对于严禁刑讯逼供的细化制度推进。进步当被肯定,但我们依旧抱虑的是,经由疲劳审讯所得的非法证据,真有那么容易被排除吗?

  就算只是援用该篇报道中有关人士的说法,答案可能也不是那么响亮的。中国政法大学学者樊崇义就认为,要否把犯罪嫌疑人连续休息八小时作为一个法定的制度和规则?“这个问题需要认真解决”。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瑞华忧心的则是,疲劳审讯所得的非法证据排除,将于案件审理的哪个阶段应予以明确。而律师界则贡献出了另外一种声音,在非法证据排除过程中,要保障辩护律师对于侦查机关讯问录音录像的查阅权。一言以蔽之,要压缩疲劳审讯的现实存在空间,来自各方的观点其实非常一致,徒有一份“司法解释”可能仍不足以自行。

  这是“疲劳审讯拟算变相刑讯逼供”不能遮蔽的现实困顿,亦很可能是被法律专家们所多次指出的一种现实,当下司法实践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常会呈现出“高标准、低执行”的状态。状态为何会非孤例地出现?其中既有制度和技术操作层面的因素,譬如上文所提及的,此前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对于刑讯逼供认定的不够细化,律师在场权的始终难以被保证。但最本质性的因素,依旧在于有罪推定在办案过程中的习惯性存在,当远未形成对于“有罪推定”办案手段的追责,当办案有时只是“任务”,让办案人员在疲劳审讯前止步,不会是容易的事情。

  从有关疲劳审讯的即将出台司法解释,到非法证据无遗漏地被排除,两者之间究竟还相隔多远?只能说,一切尚需要继续的司法实践。根本性的问题是,必须走出对于刑讯逼供的认定和监督盲区,与此同时,尤需补齐对司法程序的制约机制。在严禁刑讯逼供的新刑诉法面世之后,仍有刑讯逼供影子的不时出现;疲劳审讯拟算变相刑讯逼供,也可能无法杜绝疲劳审讯的下一起上演,这的确让人稍感挫折。但从来都不要去奢望,司法公平可以在纸面上兑现。真正需要肯定的,是司法改革渐进向前的过程,改革会让一切改变,会让正义体现在司法的每个细节中。

  本报评论员 王聃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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