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做好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性工作,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履行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了代表活动组织、议案建议办理、代表服务保障和人事任免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组织好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常委会切实改进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等工作,突出活动重点,扩大参与规模,增强工作实效。先后组织省人大代表和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了环境治理、西咸一体化和西安世园会建设等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组织部分在陕全国人大代表首次跨省开展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针对性较强的调研报告,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奠定了基础,许多意见建议被有关方面所采纳。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共有47名省人大代表、11名全国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有82名代表参加了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及各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支持代表担任司法机关、党政部门等单位的监督员,参与社会监督活动,拓宽了代表履职渠道,丰富了代表活动内容。
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把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高为代表服务工作质量的重点。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视察督办力度,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深入建议承办较多的省市有关部门进行了视察督办。省人大有关委员会与代表反复沟通,研究议案和建议提出问题的处理方案。省级有关部门推行代表建议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公开化。截至目前,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6件议案,代表提出的62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已印发本次会议。
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听取和反映代表意见,形成互动机制。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及活动情况,为代表寄送相关文件和信息资料,通过短信平台和电子邮箱加强与,代表联系,服务代表知情知政。完善为代表配备律师工作,已为525名代表配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举办了有52名省人大代表参加的第四期专题培训,组织46名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的培训班。代表服务工作进一步改进,代表经费保障水平有所提高。
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一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9名,其中任命39名、免职28名、接受辞职2名。常委会还根据法律规定,对有关选举单位补选的5名省人大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对铜川市、汉中市、安康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重新确定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依法作出了决定。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一年来,常委会及其机关牢记宗旨;服务大局,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核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常委会机关的集体参谋助手作用。
坚持理论学习,提升能力素质。常委会重视理论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形势报告会、专题研讨会以及执法检查和重大活动前的法律法规学习等形式,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了解新形势、掌握新知识、拓宽新思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实际,积极开展学习研讨、参观考察、调查研究等活动,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改进运行程序,增强工作效能。常委会不断改进会议组织方式,科学安排审议议题,形成会务工作标准化流程,有效提高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和决策水平。为了加强财经方面的监督,分别建立了财政经济和预算审查专家咨询组,提高了财经工作的质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通讯手段,加强与代表和社会公众的联系与互动,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首次组织召开了常委会新闻发布会,提升了公众对新颁布法规的知晓率。
注重内外交流,拓展工作视野。常委会重视与有关国家和地方议会的友好往来,接待有关国家的议会代表团10批96人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团到国外议会进行了访问,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省改革发展成就,促进了对外交流。常委会注重加强与全国人大、兄弟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和联系,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自身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县人大的工作联系,与市县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机关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常委会机关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为抓手,不断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为常委会服务的效能得到提高。重视干部培养,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推荐机关干部到党政部门和市县交流任职,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和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开展一系列文化体育活动,活跃了机关生活,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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