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数全月应纳税 税率所得额 (%)1应纳税额≤1500元 521500元<应纳税额≤4500元 1034500元<应纳税额≤9000元 2049000元<应纳税额≤35000元 25535000元<应纳税额≤55000元 30655000元<应纳税额≤80000元 357应纳税额>80000元 45
注:1.该表为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审议的个税法草案内容
2.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
个税税率表
(二审)
级数:1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1500元税率(%): 3
注:其他级数与一审草案相同
个税税率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所得额) (元)
1应纳税额≤500元 5 02500元<应纳税额≤2000元 10 2532000元<应纳税额≤5000元 15 12545000元<应纳税额≤20000元 20 375520000元<应纳税额≤40000元25 1375640000元<应纳税额≤60000元30 3375760000元<应纳税额≤80000元35 637588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元40 103759应纳税额>100000元 45 15375
注: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算账
(以收入4500元为例)
草案修改两次税额降了200多元
●现行个税方案4500元(月收入)-2000元(起征点)=2500元(应纳税额)
2500元(应纳税额)×15%(税率)-125元(速算扣除数)=250元(税额)
●一审草案4500元(月收入)-3000元(起征点)=1500元(应纳税额)
1500元(应纳税额)×5%(税率)-0元(速算扣除数)=75元(税额)
●二审草案4500元(月收入)-3000元(起征点)=1500元(应纳税额)
1500元(应纳税额)×3%(税率)-0元(速算扣除数)=45元(税额)
●总结45元(二审草案税额)-75元(一审草案税额)=-30元
45元(二审草案税额)-250元(现行税额)=-205元
注:以上月收入均不含三险一金
个税起征点之争
民主、科学结合让大多数人受益
关于个税的每次修法,起征点无疑是一个热议的焦点。自1980年以来,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共调整过两次。第一次是2006年1月,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使得执行了25年的800元个税免征额正式走进了历史。
第二次是2008年3月起,免征额又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而如今三年过去了,随着工资、物价水平的增长,2000元的起征点已明显不合时宜。对此,正在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提至3000元。
不管从全国人大网上征求到的逾23万条意见看,还是从人大常委会为此召开的几次专家学者、代表座谈会看,3000元起征点受到热议,也不乏质疑的声音。
网上近一半意见建议适当提高起征点,数额从3500元至10000元不等,其中较多建议提高至5000元。对此,官方给出的理由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计算,2010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
因此,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应该说既考虑了当前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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