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自从实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集中管理、集中办公以来,仅集中办公的49个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一年就能节约办公租赁、会议、管理等费用3000多万元,三年下来,就相当于节省了一栋近亿元的办公楼。”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姚引良在他简朴的办公室里,谈起延安市推行的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管理改革时,充满信心地说。3月18日,在延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呼世慧副局长,他和他的产权集中管理、单位集中办公改革团队正忙得加班加点。他说:“延安行政事业单位,今后不但要实现房地产集中管理、干部职工集中办公,还要把所有单位的经营性用房产权都收回来,实现公共资源共享,最近我们正忙着产权过户。”
3月19日,记者来到位于延安枣园路的延安市政府综合办公楼采访。这里集中了延安49个行政事业单位,1000多名干部职工。大楼管理的一尘不染,井井有条。节约、简洁在这里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就连电梯里的电灯设置,也是人一进去灯就亮,人一离开灯就熄。延安市口岸办白主任告诉记者:“集中办公的好处多,公共资源真正实现了共享,既节约了经费,又提高了办事效率,达到了政务和事务分离。”
延安是一个山区城市,土地紧张是长期困扰延安发展的问题。如何把有限的城市用地,特别是单位国有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起来,成为延安在改革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决不能让国有资产因为我们的管理不善而流失,要把节约的每一分钱都用在改善民生上、用在延安的发展上。”延安市市长梁宏贤说。
据延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吴建强介绍,2011年延安市就成立了由国资办、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组,深入各单位实地察看、丈量。收回了各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权属资料,取得了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第一手资料。
2012年8月,延安成立了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赋予其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职能,配套出台了一系列强硬的规章制度,彻底打破了过去各单位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他们依据“先易后难”的原则,已对有土地使用证的69个单位的土地进行了过户。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过程中,解决了几起非法侵占国有资产问题,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确保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了131个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测绘工作。摸清底子后,延安开始了规范房地产管理,集中节约利用房地产,实行集中办公,实现资源共享,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收缴门面房租300多万元。
延安实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集中管理,与中共中央、国务院2013年11月颁布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精神不谋而合,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拥护。“三年节省一栋楼”,延安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管理集中办公改革的成功经验,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启示。
启示一: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是改革成功的关键。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姚引良按规定应使用办公用房面积42㎡,实际使用面积28.8㎡;延安市市长梁宏贤按规定应使用办公用房面积32㎡,实际使用面积28.8㎡。2013年集中清退办公用房5740.64㎡,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调剂使用,解决了市交警一大队、市精神文明办、市群众路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个单位150余人的办公用房问题,年节约办公用房租赁费30余万元。
启示二:大力推进集中办公,真正实现公共设施和后勤资源共享。2012年之前,延安有71个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约2000余人在外租赁办公用房,年租赁费达2400多万元。2012年政府通过集中租赁和购买办公用房,采取集中办公的办法解决了49个单位约1000余人的办公用房问题。集中办公区的会议室、机关食堂、水、电、暖等公共设施及物业服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实现了后勤资源的共享共用。此举年节约租赁费1800多万元,节约会议费、水、电、暖以及物业管理等各项运行费用800余万元。
启示三:将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今年2月13日至22日,延安市纪检委与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开展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有效解决了部门间占用办公用房苦乐不均的问题,杜绝了豪华装修,避免了部门间相互攀比,铺张浪费和腐败行为。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确保应缴尽缴。2013年有21个市级党政事业单位将出租出借门面房收入307.48万元上缴市财政。这一系列实打实的举动,对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和推动作用,促进了党风政风的切实转变。
启示四: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管理,有效挡住了国有资产成为小团体利益的通道。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过去有些单位领导把国有房地产当做给自己小团体谋利益的工具,打着联合开发的旗号粉墨登场,变相出卖或侵吞国有资产,群众怨声载道。延安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管理的改革有效扼制了这一腐败现象,为基层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