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是:业务好了能一俊遮百丑
金建平用赃款购置了一栋别墅,并耗费巨资装修,怕被人举报,也不敢住。办案人员问他:这房子你住过么?他回答:住过,就体验过一晚
“他是'过日子型贪官',爱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金建平违纪违法所得赃款主要有三种用途:一是用于购置房产;二是用于理财;三是倒到国外。
案发后,在金建平一处房产内,办案人员发现了大量茶叶,而其中很多已经过期,金建平也不知道。
金建平曾用赃款购置了一栋别墅,并耗费巨资装修配备高档家具,怕被人举报,也不敢住。办案人员问他:这房子你住过么?他回答:住过,就体验过一晚。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金建平无疑是“能人”,可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开始变质,就迅速滑向了犯罪的深渊。
“严格家法,不犯国法。”在公开场合,金建平一贯如此要求下属。可“法”总挂在他嘴上,并没有进入他心里。案发后,他坦承,学习只是走形式、摆样子,“很少学习廉政方面的党纪党规,对法制的观念也十分淡薄”,“总觉得只要把集团业务干好了,事业稳定发展,就能一俊遮百丑”。
“无法平静。”金建平忏悔说,“自己所犯罪行之严重,给党组织造成的影响之恶劣,是用文字和语言无法表达的”。
世上没有后悔药。金建平的“落马”,彻底改变了他自己的命运,也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父亲得知他违纪违法后,气得大骂;一些原本以他为荣的亲戚,出门都觉得“抬不起头”。
“腐败成本太大,代价太沉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案发前,金建平精神饱满,头发乌黑;出事后,不到3个月,头发已经白了大半。
监督不能走形式,制度不能当摆设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金建平的贪腐事实主要在2005年之后,“潜伏期”长达9年。这其中,对他的监督在哪里?制度约束又在何处?
就在金建平“出事”之际,天津市燃气集团和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合并,组建了天津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了企业的继续发展。然而,金建平案依然影响着这家新组建的企业。
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金建平案进行了深刻反思,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切实加强对国企一把手的监督,下大力气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决不能“牛栏关猫”。
这一点和办案人员的观察不谋而合。
“他在燃气集团工作30年,可以说是'树大根深',完全掌控了集团局面。”办案人员说,金建平的口头禅是“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在燃气集团向来说一不二。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金建平的权力欲极强。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他不点头,啥事都办不成。再加上确实做出了成绩,因而在员工中威信高。没有人敢质疑他,更别提监督。
燃气集团一名负责人对此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集团也有诸多制度,但制度是对别人而言的,对金建平没有约束力。比如,按照规定,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要经过集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但金建平对一些事项,要么以保密为由绕过去;要么干脆一人独断,直接指挥到具体岗位。
记者了解到,燃气集团虽然也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但并未起到有效的制约作用。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高度重合,且没有外部董事;监事会主席由工会主席兼任,监督只是个形式。
对金建平而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监督缺位客观上放纵了金建平,他的贪腐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使他心存侥幸,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案发后,金建平自己也反思说,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使一把手的权力在正确的程序中行使。另外,要搞好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定期交流,防止人熟、事熟,个人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
“一些国企领导人员,掌握着巨大的资源,对他们的监管却往往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甚至压根就是个摆设。”金建平案专案组一位负责同志说,金建平案充分说明了对国企领导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必须加强。尤其是监督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必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严惩处、从严执纪,形成强大震慑。(李志勇)
编辑:新闻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