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跨行政区划设法院检察院
公报摘要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公报解读
此举是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
王公义:目前我国司法辖区是同行政辖区相互对应,省、市、区、县都有相对应的法院,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打破司法辖区和行政辖区合一的界限,如未来可能几个县建一个法院,几个市建一个中级法院,这可以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司法辖区和行政辖区不一致,司法才能不受干扰,才能独立。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此次四中全会设计司法内容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是触及司法体制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当今司法地方化的根源是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都是主要由地方党委政府决定,在这种体制下,法院、检察院很难摆脱地方的管控,与地方也有各种利益上的勾连。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实际上就是法院和检察院脱离地方,按照司法规律进行重组,各类案件的审判将变得更为独立,极大地促进法院的公正审判。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