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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8岁时就和继母生活在一起,但20多年过去,继母女之间不仅没有建立起深厚的亲情,反而因为房屋继承问题闹上了法庭。

  8岁时就和继母生活在一起,但20多年过去,继母女之间不仅没有建立起深厚的亲情,反而因为房屋继承问题闹上了法庭。

  1992年,经人介绍,西安市阎良区离异男子刘某带着8岁的养女小蓉与秦某重新组成了新家庭。如今,小蓉长大成人。期间虽说也发生过磕磕绊绊的事情,但一家人也算相安无事。不料,一场交通事故让这个重组家庭分化。

  年届退休的刘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颅脑损伤并致间歇性精神分裂。为给刘某治病,一家人艰苦度日,聚少离多。今年8月,刘某病情恶化住院治疗,但最终离开人世。 刘某离世后不久,因为在患病期间照顾刘某以及房屋继承,抚恤金、丧葬费继承等问题上,小蓉与继母秦某争执不下。随后,小蓉一纸诉状将继母起诉至阎良法院,要求依法继承房屋及抚恤金、丧葬费的份额,并让继母支付由其预支的丧葬费。

  在送达传票时,秦某向主审法官反映,涉案房屋系其与丈夫共同购置,在此生活了多年,自己对这套房屋有着深厚的感情,并且自己年事已高,又无其他地方居住,强烈希望能将这套房子保留下来。小蓉则称,继母对父亲不好,不愿将房屋留给继母。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法官将双方约至法院商谈。由于在对待刘某问题上双方积怨较深,两人见面后各诉委屈,情绪失控,彼此谩骂,调解陷入僵局。针对此情况,主审法官让双方冷静几天,随后以背靠背的方式展开调解。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后,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即房屋的市值问题,引导双方采取共同认可的计算方式进行计算。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屋由被告秦某继承,秦某补偿小蓉1.5万元,刘某的抚恤金、丧葬费由小蓉继承。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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