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延伸
“同命不同价”省城也存在
“同命不同价”,在全国是一种普遍现象,在合肥也不例外。以交通事故为例,如果某个人车祸身亡,“农村标准”、“城市标准”,赔偿差距也在30多万元。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苏义飞律师多年从事交通事故维权案件。据苏律师统计,合肥本地车祸城镇人口死亡赔偿数额在55万-80万之间(不含抢救费),而“农村标准”和“城市标准”之间差价也在30多万。事故伤亡案件赔偿中,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多个项目。
在死亡赔偿金方面,城镇标准为23114元×20年×100%=462280元;农村标准为:8098元×20年×100%=161960元;(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律师观点
暂住证不应成为赔偿门槛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苏义飞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文件指出,农村居民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其人身损害赔偿可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相关法律也明文规定:农村户口转城镇标准赔偿的,需要提供(1)一年以上在城镇工作证明,(2)合法的暂住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耕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村居民证明》。
“由此来看,能证明城镇工作经历的并不是暂住证唯一一个要件。”苏律师说,包括单位证明、社居委证明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都能佐证城镇的工作经历。 “农民工外出打工,有相当数量的人未签过任何正式用工协议,但涉及死亡赔偿金时,和暂住证一样,其他的证明同样具有说服力。”苏律师说,我国户籍制度逐步放开,“从法律精神上讲,暂住证也不应成为‘农村标准’和‘城市标准’之间的门槛。 ” 董绍杰许家权/文余红霞/图
■新闻附件
2012年5月,广西一农村户口的中学生驾驶摩托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该学生平时跟随父母在城镇学习和生活。后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 “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判决肇事方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30多万。
2014年8月,福建一法院审理一起车祸伤亡案件,小伙小简因车祸身亡,小简虽是农村户口,但从事营运事业已经脱离农业生产,死亡标准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同命不同价”
指在一些案件中,由于受害者城乡户籍的不同,所得到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数额相距甚远的现象。这种制度在中国死亡赔偿制度中一直受到质疑
(原标题:肥西老汉杭州车祸身亡赔偿面临“同命不同价”)
编辑:秦一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