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九州 > 社会新闻 > 正文
摘要 :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出炉。据了解,符合新规的特殊情况再生育条件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必须按照规定提供基本材料,办理再生育申请审批手续。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出炉。4种特殊情况的夫妻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此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网民的围观与热议。

四类夫妻可再生育二胎 上海计划生育新政出台【解读】

  上海市四类夫妻可再生育 新政涉及约3150户家庭

  据悉,从11月1日起,双方或者一方为上海市户籍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包括:双方均为非独生子女,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现家庭只有该子女的;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第一次生育的多胞胎,经市或者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均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一方是烈士子女,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婚前生育夫妻再生育门槛降低

  根据“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所指的“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包括以下四种。

  据介绍,其中两条与再婚家庭有关:双方均为非独生子女、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新政的另外两条情况是: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第一次生育的多胞胎,经市或者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均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一方为烈士子女、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编辑:新闻实习生

相关阅读

上一篇:北京公交免票儿童身高拟提至1.3米 专家吁双轨制
下一篇:安徽某中学贺女婿获诺奖 回应称并非为自己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