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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在秦明的记忆中,母亲一直在火车站做清洁工,一个月工作29天,拿着1000多块钱的微薄收入,过年过节也不休息。


  头次偷,被保安抓现行

  经秦明表明心志,女友留在了身边。但也是从那时开始,他的心态发生了转变,“残酷的现实泯灭了我原本单纯的良知,人性剧烈扭曲,我切身体会到金钱极为重要,没有钱什么事都办不了”。

  2012年春,秦明当选法学院学生会主席。他说,繁杂的学生会工作和学业压力,迫使他停止兼职,这样一来,经济来源断了。

  秦明开始透支信用卡,用各种方式拆东墙补西墙,不时向朋友借钱。

  检察机关公诉秦明的第一起盗窃,也在这个时段发生。2012年2月,在学校一个会议中心,秦明看四下无人,拿走了桌上的两把双立人水果刀、一盒茶叶和一个充电器。

  不过,他尚未离开会议中心,就被保安发现了。

  当时,由于盗窃物品的价值较低,学校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未处理他。

  疯狂事,连偷15间宿舍

  2012年10月1日凌晨,秦明潜入宿舍偷走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名牌手表、佳能相机镜头等贵重物品以及5200元现金。


  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13年2月5日至7日,他进入15间宿舍进行盗窃,小到茶叶、衣服,大到笔记本、相机。他将物品装在拉杆箱中,通过窗户顺下去。此外,秦明还偷了一些化妆品、LV包、首饰等物品赠予文莉。

  2013年3月8日,秦明落网。对于这几天的疯狂作案,他的解释是,一方面是自己想占小便宜,另一方面是自己精神压力过大,把偷东西当做一种解压方式。

  “马上就要过年了,我身无分文,还想着给文莉买件好的春节礼物。”秦明说。

  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秦明有期徒刑2年6个月。秦明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一中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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